证券代码:001231证券简称:农心科技公告编号:2025-030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对于项下“商品房”、“办公及研发”用房折旧年限由原20年调整为40年,厂房及附属建筑物折旧年限维持20年不变。
2、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
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事项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5年
1月1日起执行。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情况概述
(一)调整日期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事项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以及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规定。
公司房屋中“商品房”、“办公及研发”用房采用了“砖混结构”,有较高的建筑设计、更高规格的建筑材料和施工标准,预计使用寿命相对延长。为了更加客观反映公司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更公允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公司通过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重新核定,对于“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项下“商品房”、“办公及研发”用房折旧年限由原20年调整为40年,厂房及附属建筑物折旧年限维持20年不变。
公司对上述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使其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折旧计提更加合理。
(三)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具体情况
本次调整折旧年限的资产类别为“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主要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商品房、厂房、办公及研发用房、附属建筑物等。
1、本次调整前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采取的会计估计情况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商品房年限平均法205%4.75%
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及研发用房年限平均法205%4.75%
房屋及建筑物——厂房年限平均法205%4.75%
房屋及建筑物——附属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2、本次调整后部分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采取的会计估计情况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商品房年限平均法405%2.375%
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及研发用房年限平均法405%2.375%
房屋及建筑物——厂房年限平均法205%4.75%
房屋及建筑物——附属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二、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事项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因此该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当期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对202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影响为:
(一)固定资产折旧费用:预计减少约159.27万元人民币;
(二)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的净利润:预计增加约136.05万元人民币;
(三)净资产:预计增加约136.05万元人民币。
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对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未来实际发生情况,最终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有关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经本次调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涉及公司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经审核,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经本次调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涉及公司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经本次调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涉及公司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事项无异议,对该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