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57人上年末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1799人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
业务收入总额(亿元)40.542024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亿元)25.87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亿元)9.76
客户家数(家)383
审计收费总额(亿元)4.71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2024年上市公司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含 A、B股)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涉及主要行业
审计情况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家)255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资质服务能力、信息安全及风险承担能力、近三年处罚情况、审计
项目工作方案、项目团队及经验、质量管理水平和审计费用报价等重点方面进行了充
分审查和评价,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执业资质,同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严格审查信永中和的资质服务能力、信息安全及风险承担能力、近三年受到的处罚情况,同时综合评价信永中和审计项目工作方案、项目团队及经验、质量管理水平和审计费用报价等,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执业资质,同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其担任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3、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信永中和的资质服务能力、信息安全及风险承担能力、近三年处罚情况、审计项目工作方案、项目
团队及经验、质量管理水平和审计费用报价等重点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执业资质,同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其担任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其选聘程序符合选聘管理办法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综上,监事会对拟聘请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无异议。
4、股东会审批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公司
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股东会审批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作为
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事项。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信永中和针对公司的2025年年报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
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就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永中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积极参加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有关会议,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审计委员会委
员、独立董事、管理层等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年12月26日,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公司审计部与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及审计工作安排进行初步沟通。
(三)2026年4月19日,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审计部与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执行情况及审计意见进行第二次沟通。
(四)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提议续聘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有关议案并同意将前述各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执业能力、执业水平及过往执业经验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信永中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评价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切实履行了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工作职责。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