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提示
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立创”、“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552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或“主承销商”)。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1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
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
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
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与战略配售
的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2、定价方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网下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
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其他法人和组织(以下简称“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4、初步询价: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T-3日)9:30-15:00。
2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购
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在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6年7月20日,T-4日)上午8:30至询价日
(2026年7月21日,T-3日)当日上午9:30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报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
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网下投资者为个人的,应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定价依据。定价依据一经提交,即视为网下投资者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独立性负责。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不同的报价,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填报3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
12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
拟申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当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之前报价是否存
在定价依据不充分及(或)定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改价依据及(或)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等资料存档备查。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2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2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500.00万股。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1500.00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8.21%。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资产规模申购。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3《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6月30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7 月 14 日(T-8 日)的产品总资产计算孰低值。
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
金账户中最近一月末(即2026年6月30日)的资金余额还应不得低于其证券
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一个月末(即2026年6月30日)总资产的1‰,询价前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1‰。如申购规模超过总资产的孰低值,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参与本次嘉立创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26年7月20日(T-4日)中午12:00前将资产证明材料通过主承销商证券IPO网下投资者报备系统(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报备系统”)(网址:https://ipoinvestor.gtht.com)提交。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会同见证律师对投资者资质进行核查并有可能要求其
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投资者或其管理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管产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的出资
方属于《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界定的关联方、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
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
公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一: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增了定价依据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在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6年7月20日,T-4日)上午8:30至初步询价
日(2026年7月21日,T-3日)当日上午9:30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报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网
4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网下投资者为个人的,应
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定价依据。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特别提示二: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确保其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与其提供资产规模报告等证明文件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上述证明材料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填写的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6月30日)资产规模报告中的总资产金额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14日,T-8日)的产品资产规模报告中的总资产金额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国泰海通报备系统上传的资产规模报
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与
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三: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深交所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报价前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内如实填写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的总资产金额。配售对象总资产金额的估值日为《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2026年6月30日)。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14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的总资产金额应当与其向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文件中的总资产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主承销商及交易所提交的总资产以及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网下一般机
5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中最近一月末(即2026年6月30日)的资金余额还应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
一个月末(即2026年6月30日)总资产的1‰,询价前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1‰。如申购规模超过总资产的孰低值,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5、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
合要求的投资者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超过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3%,本次发行执行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剩余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及拟申购数量、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
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10家。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价格如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
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或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深圳嘉
6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主承销商已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和承销全程进行即时见证,并将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6、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二、战略配售”。
7、市值要求: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
(2026年7月17日,T-5日)为基准日,除了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1000万元(含)以外,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6000万元(含)。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
7行实施细则》执行。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持有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深交所非限售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可在2026年7月24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3000股),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6年7月2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6年7月24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8、网上网下申购无需交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在2026年7月24日(T日)进行
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6年7月24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9、自主表达申购意愿: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
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0、本次发行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
网上申购情况于2026年7月24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1、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6年7月2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应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 001232”,未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付失败。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
发行专户,配售对象注册登记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当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注册登记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7月30日(T+4日)刊登的《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
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7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12、中止发行情况: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本公告“十、中止发行情况”。
13、违约责任:提供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
9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4、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主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中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主板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有关本询价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和投资:
10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主板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
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嘉立创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306号)。国泰海通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嘉立创”,股票代码为“00123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
2、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556.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全
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55556.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111.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3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认购数量合计为555.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且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42000.00万元;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预计认购金额合计不
超过42000.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中的原则进行回拨。
11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111.4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
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33.4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及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
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T-3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等信息。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址为:https://eipo.szse.cn,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
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20日(T-4日))的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实施细则》《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之(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资格条件”。
只有符合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
12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向其进行配售。
5、本次发行中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发行人
及主承销商将于2026年7月23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26年7月22日(T-2日)刊登的《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6、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2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
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2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1500.00万股。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网下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总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7月23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
公布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关联方核查结果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8、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6年7月24日(T日)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0、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七、网下配售原则”。2026年7月28日
13(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为
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考虑本次发行情况、市场沟通情况等,本次发行
将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
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6年7月16日(T-6日)登载于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1、嘉立创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
1306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嘉立创”,股票代码为“001232”,该代码同时用于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
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系统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包括经中国
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
机构投资者,以及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符合一定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
14其他法人和组织以及个人投资者。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标准请见本公告“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之“(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资格条件”。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5、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发行与承销过程进行全程见证,并出具
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以下简称“发行新股”)5556.00万股。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不安排老股转让。
(三)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
1、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556.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总股本的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55556.00万股。
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111.20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
20.00%。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3个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认购数量合计为555.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且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42000.00万元;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预计
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42000.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中的原则进行回拨。
3、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111.4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
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33.4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6年7月28日(T+2日)刊
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15(四)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国泰海通报备系统(https://ipoinvestor.gtht.com)在线提交网下申购承诺函及资格核查文件。网下申购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二、战略配售”。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1、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刊登《招股意向书》《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及《主板上T-6 日 市提示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2026年7月16日周四网下投资者通过国泰海通报备系统提交核查材料
网下路演
T-5 日 网下投资者通过国泰海通报备系统提交核查材料
2026年7月17日周五网下路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截止日(中午12:00截止)T-4 日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
2026年7月20日周一12:00前)
网下路演16初步询价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时间为T-3 日 9:30-15:00,截止时间为当日 15:00)
2026年7月21日周二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截止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2 日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2026年7月22日周三
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6年7月23日周四网上路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T 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2026年7月24日周五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T+1 日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2026年7月27日周一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刊登《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T+2 日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2026年7月28日周二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至16:00)
T+3 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
2026年7月29日周三和包销金额
T+4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2026年7月30日周四募集资金划付发行人账户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或本次发行定价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
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2、本次发行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T-6 日)至 2026 年 7 月 20 日(T-4日),向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通过现场、电话或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网下推介,路演推介内容不超过《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不对股票二级市场
17交易价格作出预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路演日期推介时间推介方式
2026 年 7 月 16 日(T-6 日) 9:00-17:00 现场、电话、视频会议等
2026 年 7 月 17 日(T-5 日) 9:00-17:00 现场、电话、视频会议等
2026 年 7 月 20 日(T-4 日) 9:00-17:00 现场、电话、视频会议等
网下路演推介阶段,除发行人、主承销商、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及见证律师以外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下路演推介不向投资者发放任何礼品、礼金或礼券。主承销商对面向两家及以上投资者的路演推介活动将进行全程录音。对网下投资者一对一路演推介的,主承销商将记录路演推介的时间、地点、双方参与人及主要内容等,并存档备查。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7月23日(T-1日)进行网上路演回答投资者的问题,回答内容严格界定在《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公开资料范围内,具体信息参阅2026年7月22日(T-2日)刊登的《网上路演公告》。
二、战略配售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111.20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20.00%。
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3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认购数量合计为555.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且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42000.00万元;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预计认购金额合计不
超过42000.00万元。
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2026年7月22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6年7月28日(T+2日)公布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18(二)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了3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分别为国泰海通君享嘉立创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海通君享嘉立创2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海通君享嘉立创3号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嘉立创3号资管计划”)(嘉立创1号资管计划、嘉立创2号资管计划、嘉立创3号资管计划以下合称“嘉立创资管计划”)。
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嘉立创资管计划的初始认购数量合计为555.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且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4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嘉立创1号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国泰海通君享嘉立创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6年6月4日
备案时间:2026年6月11日
产品编码:SATZ75
募集资金规模:28720.00万元
认购资金规模上限:28720.00万元
管理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非嘉立创1号资管计划的支配主体。
嘉立创1号资管计划参与对象为发行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
2)嘉立创2号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国泰海通君享嘉立创2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9设立时间:2026年6月4日
备案时间:2026年6月11日
产品编码:SATY02
募集资金规模:7940.00万元
认购资金规模上限:6352.00万元
管理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非嘉立创2号资管计划的支配主体。
嘉立创2号资管计划参与对象为发行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具体名单请见附件2。
3)嘉立创3号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国泰海通君享嘉立创3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6年6月4日
备案时间:2026年6月11日
产品编码:SAUA51
募集资金规模:8660.00万元
认购资金规模上限:6928.00万元
管理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非嘉立创3号资管计划的支配主体。
嘉立创3号资管计划参与对象为发行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具体名单请见附件3。
(三)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本次发行中,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系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列示如下:
20序拟认购金额
名称机构类型
号上限(万元)建滔(佛冈)积层板有限公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112000
司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26000
限公司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35000
拾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45000
务有限公司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思格新能源(上海)股份有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55000
限公司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65000
司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7厦门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000
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合计42000
注1:上表中“拟认购金额上限”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
约定的认购金额上限。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同意发行人以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进行配售,配售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结果向下取整精确至股,配售股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的申购款项金额/发行价格;
注2:上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确保T-3日足额缴款,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2026 年 7 月 21 日(T-3 日)前(含当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将向主承
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确定各投资者最终配售金额、配售数量并通知战略配售投资者,如战略配售投资者获配金额低于其预缴的金额,主承销商将及时退回差额。
2026 年 7 月 23 日(T-1 日)公布的《发行公告》将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名称、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情况将在 2026 年 7 月 28 日(T+2 日)公布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四)限售期限
嘉立创1号资管计划、嘉立创2号资管计划、嘉立创3号资管计划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21(五)核查情况
主承销商和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已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
取标准、配售资格及是否存在《业务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发行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就核查事项出具承诺函。相关核查文件及法律意见书将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T-1 日)进行披露。
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
(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资格条件
1、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其他法人和组织(专业机构投资者和一般机构投资者统称“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
2、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符合《管理办法》《业务实施细则》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以及《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网下投资者应当
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7月20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且已开通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后(以下简称“CA证书”),并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配售对象的证券账户、银行账户配号工作,方可参与本次发行。
同时,网下投资者应确保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在网下询价和配售过程中相关配售对象处于注册有效期、缴款渠道畅通,且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CA证书、注册的银行账户等申购和缴款必备工具可正常使用。
4、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2026年7月17日,T-5日)为基准日,
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
22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
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5、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
募投资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为首发网下投资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应当满足《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且持续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条件;
(3)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实力,其管理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的产品总规模最近两个季度应均为10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管理的产品中至少有一只存续期两年(含)以上的产品;
(4)符合监管部门、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网下投资者应于2026年7月20日(T-4日)中午12:00前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备案。
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6年7月20日(T-4日)中午12:00前提交在监管机构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程序等相关核查材料。
期货资产管理子公司参照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
同时,网下投资者所属的自营投资账户或其直接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注册成为配售对象的,应满足《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
6、个人投资者注册网下投资者,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应为中国公民或者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
23(2)具备丰富的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证券投资交易经验,包括但不限于投
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五年(含)以上,且具有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证券交易记录,最近三年持有的从证券二级市场买入的非限售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中,至少有一只持有时间连续达到180天(含)以上;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十二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
纪律处分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书面自律管理措施不满三次;
(4)具备专业证券研究定价能力,应具有科学合理的估值定价方法,能够自主作出投资决策;
(5)具备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投资风险,其风险承受能力
等级应为C4级(含)以上;
(6)具有开展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独立性,能够独立开展首发证
券研究定价、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
(7)监管部门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7、若配售对象类型为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证券公司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等,须在2026年7月20日(T-4日)中午12:00前完成备案。
8、如存在下列情形,将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
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24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上述第(1)、(2)、(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过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
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7)被列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限制名单及异常名单的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
(8)信托资产管理产品,或配售对象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主要投资目的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9)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上述第(2)、(3)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
金、年金基金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上述第(9)项中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9、网下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的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6月30日)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14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计算孰低值。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
25资金账户中最近一月末的资金余额还应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一
个月末总资产的1‰,询价前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1‰。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
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投资者资产规模证明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投资者若参与嘉立创询价,即视为其向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承诺其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网下询价及配售的情形。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二)网下投资者提交的材料要求和提交方式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须符合上述投资者条件,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应于2026年7月20日(T-4日)中午12:00前)通过国泰海通报备系统(网址:https://ipoinvestor.gtht.com)根据提示填写并提交关联方信息表、网下申购承
诺函、出资人信息表(如需)、私募产品备案函(如需)等询价资格申请材料和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等全套资产证明材料。如不按要求提交,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网下申购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系统递交方式如下:
登录网址https://ipoinvestor.gtht.com,网页右上角可下载操作指南。如有问题请致电咨询 021-38676888(2026年7月16日(T-6日)至2026年7月17日(T-5日)
的9:00-12:00,13:00-17:00,2026年7月20日(T-4日)的9:00-12:00),具体步骤
如下:
第一步:登录系统(新用户请进行注册后登录),点击“我的信息”中的“基26本信息”和“联系人信息”进行投资者信息录入,并按照备注要求上传证明文件,点击“提交”。
第二步:点击“我的信息”中的“配售对象”和“关联方信息”按照页面要
求逐步真实完整地填写关联方信息及配售对象出资人信息,如不适用请填写“无”。
第三步:点击“发行项目”,选择“嘉立创”,点击“参与报备”,勾选拟参与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如未勾选提交配售对象,则该配售对象无法参加本次发行,点击“我的信息”—“配售对象”可查看系统已关联的配售对象信息,若缺少配售对象,需手工添加),在第二部分关联方信息处点击“导出PDF”下载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和配售对象出资方信息(系统根据投资者填报信息自动生成),在第三部分参与本次申购的相关资料处点击“模板下载(包括承诺函等)”下载承诺函。投资者将上述材料打印并签章后将相关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第四步:资产证明材料提交。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
在第三部分点击“下载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模板”,投资者将填写完毕
后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Excel电子版上传至系统。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以提交给主承销商的自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规模数据为准,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6年7月14日,T-8日)的资产规模数据为准。配售对象除满足上述要求外,申购金额也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自律规则的要求。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网下投资者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下询价的资产证明文件扫描
件要求如下:
网下投资者应确保其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Excel电子版中填写的
资产数据与其提交的资产规模报告PDF盖章版扫描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中对应的资产规模金额保持一致。
27资产规模报告填写内容须清晰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公募理财产品、保险资金
证券投资账户、合格境外投资者证券投资账户等配售对象,应由网下投资者自行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托管机构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估值或托管业务专用章。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6月30日)配售对象账户的资产估值表中总资产金额。配售对象账户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6年7月14日,T-8日)配售对象账户资产估值表中总资产金额。
专业机构投资者自营投资账户类配售对象,应由网下投资者自行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6月30日)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中的总资产金额。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私募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配售对象,应由托管机构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估值或者托管业务专用章。如银行等托管机构无法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应由托管机构出具基金估值表并加盖估值或者托管业务专用章,以及网下投资者自行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基金估值表和资产规模报告数据应保持一致。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6月30日)配售对象账户的资产估值表中总资产金额。
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的投资账户,应由证券公司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证券公司分支机构业务专用章(包括但不限于柜台业务专用章)。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6月30日)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中的总资产金额以及资金账户中资金余额。
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需确保最近一月末(即2026年6月30日)的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一个月末(即
2026年6月30日)总资产的1‰,且询价前的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
金账户总资产的1‰。
参与初步询价时,网下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提供给主承销商及在深交
28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如拟申购金额超
过前述总资产的孰低值,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资产规模报告填写内容须清晰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第五步:点击“提交申请”,等待审核结果。
纸质版原件无需邮寄。网下投资者须承诺电子版文件、盖章扫描件、原件三个版本文件内容一致。提供的资产证明金额应与其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数据一致。
特别注意:
如若本次递交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投资者可在2026年7月16日(T-6日)至2026年7月20日(T-4日)中午12:00前使用应急通道邮件方式提交材料,具体提交材料和提交方式请登录“主承销商业务发行申报平台”(https://investor.gtht.com/home)查看“嘉立创网下投资者报备材料及资产证明应急通道提交材料方式”。
网下投资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的,提交文件内容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主承销商将和律师对投资者的资质条件进行核查,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不予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因投资者提供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所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网下投资者备案核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会同见证律师对投资者资质进行核查并有可能要求其
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投资者或其管理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私募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等的出资方属于《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界定的关联方、投资者拒
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
29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
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四)初步询价
1、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在《招股意向书》刊登后的当日即2026年7月16日(T-6日)把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上传于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供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参考。
2、网下投资者应对本次发行报价的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形成的定价报
告或定价决策会议纪要、报价知悉人员通讯工具管控记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有关文件和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网下投资者存档备查的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等相关资料的系统留痕时间、保存时间或最后修改时间应为本次发行的询价结束前,否则视为无定价依据或者无定价决策过程相关资料。网下投资者定价依据提供的报价建议为价格区间的,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20%。
3、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本公告要求的网下投资者应于2026年7月20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
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且已开通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并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配售对象的证券账户、银行账户配号工作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址为:
https://eipo.szse.cn,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26年7月21日(T-3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填报价格及相应的拟申购数量等信息。
30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6年7月20日,T-4日)上午8:30至初步询价日
(2026年7月21日,T-3日)当日上午9:30前,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深交所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
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网下投资者为个人的,应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定价依据。定价依据一经提交,即视为网下投资者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独立性负责。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5、本次初步询价采取申报价格与申报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询价
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不同的报价,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填报3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当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及(或)定价决
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改价依据及(或)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等资料存档备查。
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2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2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500.00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8.21%。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特别提示一: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增了定价依据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在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6 年 7 月 20 日,T-4 日)上午 8:30 至初步询价日(2026 年 7 月 21 日,T-3 日)当日上午 9:30 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报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
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
31询价。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网下投资者为个人的,应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定价依据。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特别提示二: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确保其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与其提供资产规模报告等证明文件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上述证明材料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填写的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6月30日)资产规模报告中的总资产金额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2026年 7 月 14 日,T-8 日)的产品资产规模报告中的总资产金额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国泰海通报备系统上传的资产规模报
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与
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三: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深交所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报价前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内如实填写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的总资产金额。配售对象总资产金额的估值日为《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2026年6月30日)。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7 月 14 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的总资产金额应当与其向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文件中的总资产金额保持一致。
网下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主承销商及交易所提交的总资产以及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中最
32近一月末(即2026年6月30日)的资金余额还应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
账户最近一个月末(即2026年6月30日)总资产的1‰,询价前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1‰。如申购规模超过总资产的孰低值,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资产规模的具体流程如下:
1)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上限(拟申购价格×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且已根据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2)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和“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1500.00万股,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否”,并必须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金额。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
6、网下投资者申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1)网下投资者未在2026年7月20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的;
(2)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的;该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对象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
(3)单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1500.00万股以上的部分为无效申报;
33(4)单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符合20万股的最低数量要求,或者拟申
购数量不符合10万股的整数倍,则该配售对象的申报无效;
(5)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文件的;
(6)经审查不符合本公告网下投资者条件的;
(7)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资产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8)被列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限制名单及异常名单的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未能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的私募基金。
7、网下投资者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
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8、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过程进行见证,并
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五)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的处理
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存在下列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1、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2、使用他人账户、多个账户报价的;
3、委托他人开展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经行政许可的除外;
4、在询价结束前泄露本机构或本人报价,打听、收集、传播其他网下投资者报价,或者网下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的;
34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的;
6、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报价的;
7、故意压低、抬高或者未审慎报价的;
8、通过嵌套投资等方式虚增资产规模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9、接受发行人、承销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回扣等;
10、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其拟申购数量及(或)获配后持股数量不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要求的;
11、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其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的;
12、未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及(或)无定价依据的;
13、网上网下同时申购的;
14、获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关承诺的;
15、未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及(或)定价依据不充分的;
16、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的;
17、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
18、未及时进行展期导致申购或者缴款失败的;
19、向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报告等数据文件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
一致等情形的;
20、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交的数据信息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一致等情形的;
21、其他以任何形式谋取或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不廉洁等影响网下发行秩序的情形。
35四、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
(一)确定发行价格
1、在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对网下投资者的报价资格进行核查,
剔除不符合“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之(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资格条件”要求的投资者报价。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
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
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超过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3%,本次发行执行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剩余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及拟申购数量、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
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10家。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2026 年 7 月 23 日(T-1 日)刊登的《发行公告》
中披露下列信息:
(1)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
(2)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所有网下投资者及各类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3)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4)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
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发行价格确定的主要依据,以及发行价格所对应的
36网下投资者超额认购倍数。
3、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
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的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参与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发行价格及其确定过程,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其相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信息将在 2026 年 7 月 23 日(T-1 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有效报价投资者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或未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为有效申报数量。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不得少于10家;少于10家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在确定发行价格后,若网下投资者管理的任意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则该网下投资者被视为有效报价投资者,方有资格且有义务作为有效报价投资者参与申购。
五、网下网上申购
(一)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T日)的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
37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其
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申购数量上限。
网下投资者在2026年7月24日(T日)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获得初步配售后在2026年7月28日(T+2日)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二)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T日)9:15-11:30,13:00-15:00。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有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主板交易权限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参与网上申购。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深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才能参
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3000股。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6年7月2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6年7月24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在2026年7月24日(T日)参与网上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款,
2026年7月28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资金。
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38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6年7月24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6年7月24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于2026年7月22日(T-2日)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具体回拨机制如下:如果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小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初始网下发行数量相应增加;如果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等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则不进行回拨,初始网下发行数量不变。
上述回拨情况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2、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未超
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前述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当按照扣除战略配售数量计算;网下投资者
因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而限售的10%的股份,无需扣除。
3、在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39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6年7月27日(T+1日)在《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七、网下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完成回拨后,将根据以下原则对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一)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对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主承销
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进行核查,不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将被剔除,不能参与网下配售;
(二)主承销商将提供有效报价并参加网下申购的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
网下投资者分为以下两类,并对同类别网下投资者采取比例配售方式进行配售,同类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相同,投资者的分类标准为:
1、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为 A 类投资者,其配售比例为 a;
2、所有不属于 A 类的网下投资者为 B 类投资者,其配售比例为 b。
(三)配售规则和配售比例的确定
原则上按照各类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关系 a≥b。调整原则:
1、优先安排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向 A 类投资者配售。如
果 A 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不足安排数量的,则其有效申购将获得全额配售,剩余部分可向 B 类投资者进行配售。
2、向 A 类投资者进行配售后,主承销商将向 B 类投资者配售,并确保 A 类
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均不低于 B 类,即 a≥b;
如初步配售后已满足以上要求,则不做调整。
(四)配售数量的计算: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该类配售比例,主承销商将根据以上标准得出各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和获配股数。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向下取整后精确到 1 股,产生的零股分配给 A 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 A 类投资者,则产生的
40零股分配给 B 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申购数量相同时,产生的零股分配给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将中止发行。
(五)网下比例限售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八、投资者缴款
(一)网下投资者缴款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7月28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并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的投资者列表公示。《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的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6年7月28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6年7月28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注明认购所对应
41的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1232”,未注明或备注信息错
误将导致划付失败。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7月30日(T+4日)刊登的《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及时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提供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二)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7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42(三)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
嘉立创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将于2026年7月21日(T-3日)前(含当日)向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战略配售投资者若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26年7月30日(T+4日)对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四)未缴款情况处理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网下发行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对于因网上认购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可不为5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九、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的30%。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2026年7月30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43十、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
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
一致意见;
5、发行人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
务指标上市标准的。预计发行后总市值是指初步询价结束后,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乘以发行后总股本(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证券数量)计算的总市值;
6、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7、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
8、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9、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10、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深交所将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上报中国证监会。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
44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
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十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江涛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景华社区商报路2号奥林匹克大厦27层
联系人:彭家辉
联系电话:0755-8345651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676888
发行人: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6日45(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46(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7附件1:嘉立创1号资管计划参与人员名单
序实缴金额资管计划持用工合同所姓名职务员工类别号(万元)有比例属单位
1丁会董事长1617156.31%核心员工嘉立创
2袁江涛董事、总经理805328.04%高级管理人员嘉立创
3杨林杰董事、副总经理6302.19%高级管理人员立创商城
4高楚涛董事、副总经理2770.96%高级管理人员嘉立创
5贺定球副总经理1000.35%高级管理人员嘉立创
6张银莹副总经理3151.10%高级管理人员立创商城
7彭家辉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831.33%高级管理人员嘉立创
8修斌运营总经理3851.34%核心员工嘉立创
9王金平技术研发管理人员3951.38%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10黄翠龙产品总监1210.42%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11帅丹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1320.46%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12刘燕勇投资负责人1560.54%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13徐波财务管理核心人员1040.36%核心员工嘉立创
14张攀技术研发管理人员1370.48%核心员工嘉立创
15孙德响技术研发管理人员1220.42%核心员工创电优选
16张建军管控总监1180.41%核心员工江苏中信华
17孙彦国生产总监1160.40%核心员工金悦通
18杨坚技术总监1090.38%核心员工嘉立创
19何森人力行政中心高级总监1090.38%核心员工嘉立创
20李宏坤技术研发管理人员1050.37%核心员工嘉立创
21宋科科商品应用中心负责人1390.48%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22余炜业务线负责人1090.38%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23姚精强业务线负责人1210.42%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24周明销售经理1060.37%核心员工捷而瑞科技
25张瑀部门经理1040.36%核心员工技新电子
26罗林芝部门经理1030.3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合计28720100.00%--
注1:表中“创电优选”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电优选科技有限公司,“技新电子”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技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信华”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苏中信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捷而瑞科技”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而瑞科技有限公司,“金悦通”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金悦通电子(翁源)有限公司,“立创软件”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立创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立创商城”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立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嘉立创1号资管计划的参与人均与发行人或其全资子公司签
署了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合法存续;
注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3:最终获配金额和获配股数待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注4:嘉立创1号资管计划所募集资金的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100%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
48附件2:嘉立创2号资管计划参与人员名单
实缴金序资管计划用工合同所姓名职务额(万员工类别号持有比例属单位
元)
1丁会董事长6007.56%核心员工嘉立创
2袁江涛董事、总经理4005.04%高级管理人员嘉立创陈文英(CHEN
3业务主管400.50%核心员工香港嘉立创WENYING)
4阿荣顺工厂主管400.50%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5白金刚生产主管400.50%核心员工金悦通
6白士伟开发工程师560.71%核心员工嘉立创
7蔡佳奋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8蔡永信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9曹恒文生产主管400.50%核心员工金悦通
10曹杰财务管理核心人员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1曹小建产品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2曾国强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3曾海霞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4曾浏研发主管610.77%核心员工嘉立创
15陈安领管控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6陈国滨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7陈国帅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8陈健锦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9陈进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20陈亮工厂主管400.50%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21陈柳香生产主管480.60%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22陈龙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23陈梦奇财务管理核心人员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24陈年运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25陈平工厂主管400.50%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26陈秋霖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27陈锐市场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28陈爽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29陈思丹开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30陈思骏项目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31陈伟民开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32陈雪葵工厂主管400.50%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33陈泽灿销售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34邓邦浪测试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35邓兵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36邓兰娇业务主管440.55%核心员工嘉立创
37邓仰林业务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4938邓烨证券事务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39刁亚燕财务管理核心人员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40丁华平研发主管630.79%核心员工嘉立创
41丁伟生产主管400.50%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42丁艳平业务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43范超人力行政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44范会锋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45冯金庆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46冯龙产品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47冯相军生产主管400.50%核心员工江苏嘉立创
48符汝岩业务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49付贾欣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50谷思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51管长林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52韩斌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53韩文才技术研发管理人员740.93%核心员工嘉立创
54郝征鹏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55何建深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56何军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57何艳球业务线负责人871.10%核心员工嘉立创
58何屿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59何月华运营中心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60贺富春工厂主管400.50%核心员工韶关嘉立创
61贺炯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62贺鹏业务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63洪苑港工厂主管400.50%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64侯召军销售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65胡佳聪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66胡霞潮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67黄安福工厂主管400.50%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68黄辉程工厂主管400.50%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69黄建志环保主管400.50%核心员工金悦通
70黄丽婷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71黄全荣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72黄同德产品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73黄桐鑫开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74黄泽敏维修主管400.50%核心员工金悦通
75姜伟东生产主管780.98%核心员工嘉立创
76金季季财务管理核心人员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77金智伟开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78孔毅刚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79赖郭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80蓝珊工厂主管400.50%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5081蓝拓工厂主管400.50%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82乐禄安实验室主管410.52%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83雷君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84黎钦伟管控经理740.93%核心员工嘉立创
85黎业杰产品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86黎振轩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87李白云人力行政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88李德宏工厂主管400.50%核心员工金悦通
89李东昌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90李东莉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91李娟娟工厂主管400.50%核心员工江苏嘉立创
92李明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93李骞岱测试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94李巧玲财务管理核心人员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95李世文财务管理核心人员760.96%核心员工嘉立创
96李思颖测试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97李新峰工厂主管710.89%核心员工金悦通
98李志宏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99李志强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00练家和产品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01练力人力行政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02梁宇湘研发经理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03林少鹏研发主管780.98%核心员工嘉立创
104林伟林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05林洋人力行政经理790.99%核心员工嘉立创
106林振宏工厂主管400.50%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107刘碧云业务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08刘超工厂主管630.79%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109刘朝忙生产主管400.50%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110刘传涛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11刘迪元工厂主管801.01%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112刘海峰工厂主管400.50%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113刘建军售后工程师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14刘将军工厂主管400.50%核心员工金悦通
115刘金花人力行政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16刘金泽证券事务代表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17刘男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18刘琦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19刘巧来业务经理500.63%核心员工嘉立创
120刘莎市场主管510.64%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121刘泰华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22刘添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23刘小云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51124刘阳生产主管400.50%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125刘悦工艺主管400.50%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126卢积龙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27卢奕坚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28罗维山工厂主管400.50%核心员工韶关嘉立创
129罗永帅产品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30骆学成工厂主管400.50%核心员工金悦通
131麻红远运营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32毛海燕财务管理核心人员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33蒙林生产主管450.57%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134莫志宏运营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35宁进勇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36欧资俊生产主管400.50%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137庞忠迅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38彭元正工厂主管400.50%核心员工韶关嘉立创
139彭珍财务管理核心人员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40彭自岸生产主管400.50%核心员工金悦通
141邱春霞产品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42邱浩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43邱敏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44邱清灯生产主管400.50%核心员工金悦通
145冉秀美销售主管410.52%核心员工嘉立创
146荣乐靖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47商雪珂销售主管440.55%核心员工嘉立创
148施恩萍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49石海慧工厂主管400.50%核心员工韶关嘉立创
150宋根灵开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51宋俊荣销售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52孙惠宁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53覃以丹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54谭子豪工厂主管400.50%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155汤建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56汤亮公共部门经理871.10%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157陶慧敏财务管理核心人员690.87%核心员工嘉立创
158陶素销售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59田诚实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60田春燕业务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61万杰研发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62汪刚管控主管40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合计7940.00100.00%
注1:表中“江苏嘉立创”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苏嘉立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金悦通”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金悦通电子(翁源)有限公司,“韶关嘉立创”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韶关市嘉立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先进电子”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先进电子(珠海)有限公司,“香港嘉立创”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嘉立
52创(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嘉立创2号资管计划的参与人均与发行人或其全资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合法存续;
注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3:最终获配金额和获配股数待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注4:嘉立创2号资管计划所募集资金的8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80%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剩余资产进行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等投资,符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3附件3:嘉立创3号资管计划参与人员名单
序实缴金额资管计划用工合同所属单姓名职务员工类别号(万元)持有比例位
1丁会董事长6006.93%核心员工嘉立创
2袁江涛董事、总经理4004.62%高级管理人员嘉立创
3余旸技术研发管理人员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4申静部门经理901.04%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5晏星宁财务管理核心人员690.80%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6孙华筝部门经理820.95%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7张明工程经理720.83%核心员工江苏中信华
8杜丽娟商品渠道运营经理871.00%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9房佳晴部门经理740.85%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10李明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江苏中信华深圳
11王海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
分公司
12王婕财务管理核心人员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3王凯产品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4王荣欣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5王盛开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6王铁强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7王榆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8危昭财务管理核心人员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9韦宾宝工厂主管400.46%核心员工金悦通
20温志想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21吴才成业务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22吴翠芳客服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23吴力达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24吴龙杰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25吴秋菊运营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26吴水华开发经理450.52%核心员工嘉立创
27吴望龙工厂主管400.46%核心员工金悦通
28夏峰伟生产经理881.02%核心员工金悦通
29夏刚周工厂主管400.46%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30夏汉秋研发主管460.53%核心员工嘉立创
31夏绪波生产主管400.46%核心员工江苏嘉立创
32肖华为产品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33肖俊业务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34谢东璇开发经理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35谢繁隆工厂主管420.48%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36谢磊磊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37谢宇浪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5438幸仁杰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39徐思晨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40徐玉环法务核心人员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41徐竹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42许雷雷运营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43许玉玲财务管理核心人员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44薛刚林工厂主管400.46%核心员工金悦通
45严勇生产主管440.51%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46晏性平市场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47阳力柱财务管理核心人员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48杨斌工厂主管400.46%核心员工韶关嘉立创
49杨帆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50杨光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51杨慧惠财务管理核心人员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52杨梅仓储主管400.46%核心员工金悦通
53杨盛工厂主管400.46%核心员工江苏嘉立创
54杨卫清业务经理630.73%核心员工嘉立创
55杨文标生产主管400.46%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56杨文豪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57叶东杰研发主管660.76%核心员工嘉立创
58游建开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59于松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60余承涛业务经理590.68%核心员工嘉立创
61余国波生产主管400.46%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62张百成工厂主管400.46%核心员工韶关嘉立创
63张朝坤安环主管400.46%核心员工金悦通
张陈晓
64审计核心人员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月
65张海洋研发主管680.79%核心员工嘉立创
66张金保生产主管400.46%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67张宁财务管理核心人员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68刘川开发工程师470.54%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69谢康开发工程师430.50%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70庄俊浩产品经理410.47%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71杨欣欣开发工程师450.52%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72王磊数据分析师440.51%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73刘雯法务核心人员480.55%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74郑佳权数据分析师430.50%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75曾灿辉开发工程师430.50%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76赵永昌数据分析师470.54%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77宾慧芳开发工程师430.50%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78艾玉娟测试工程师400.46%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79龚佑东开发工程师470.54%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5580曾龙妮市场策划420.48%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81黄泽杰部门主管420.48%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82何伟燃产品经理400.46%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83何东旭产品经理400.46%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84彭欣鑫活动策划450.52%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85魏鹏开发工程师450.52%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86高田测试工程师400.46%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87张爱贞测试工程师430.50%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88吴美婵招聘主管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89王树声数据分析师440.51%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90李祥设计师430.50%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91程苹苹部门主管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92苏少雄开发工程师400.46%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93兰京宗数据分析师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94王芝林财务管理核心人员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95肖光清开发工程师400.46%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96黄成绩效经理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97李苏测试工程师440.51%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98张良艳供应商管理专员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99邱智开发工程师400.46%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100辛源源开发工程师400.46%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101刘永林开发工程师400.46%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102易小群开发工程师400.46%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103钟雯琳部门主管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104王飞开发工程师400.46%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105 向波 MRO 资料工程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06李嘉盛开发工程师400.46%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107 王金艳 MRO 商品运营经理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08刘芸玮商务主管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109王正双品质工程师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110彭子尧产品经理400.46%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111刘小芳流量运营组主管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112陈仟仟开发工程师400.46%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113曾妙荣客户体验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114郭炳舜开发工程师400.46%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115涂传业开发工程师400.46%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116廖增江产品经理400.46%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117龙健开发工程师400.46%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118余江开发工程师400.46%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119林家裕报关业务组主管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120农嘉文数据分析师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121苏家乐开发工程师400.46%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122刘溪开发工程师400.46%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56123高寿雄开发工程师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124刘航部门主管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125周呈测试工程师430.50%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126黄淡燕商品中心产品经理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127周清洺网络营销450.52%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128侯梦婷开发工程师460.53%核心员工立创软件
129艾晶财务管理核心人员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130蔡智盛部门主管410.47%核心员工香港立创
131李婷婷海外代购组主管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132李学妹新品开发组主管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江苏中信华深圳
133张晓莉财务管理核心人员410.47%核心员工
分公司
134李慧财务管理核心人员400.46%核心员工飞隆电子
135向雨计划主管400.46%核心员工江苏中信华
136王立强品质主管400.46%核心员工江苏中信华
137罗胜兰人力行政主管400.46%核心员工江苏中信华
138杨会敏人力行政主管400.46%核心员工江苏中信华
139杨杰管控主管400.46%核心员工江苏中信华
140向伟生产主管400.46%核心员工江苏中信华
141赵勇生产主管400.46%核心员工江苏中信华
142王志远生产主管400.46%核心员工江苏中信华
143颜廷凯工程主管400.46%核心员工江苏中信华
144郭勇生产主管400.46%核心员工江西中信华
江苏中信华深圳
145杨丽市场核心人员400.46%核心员工
分公司江苏中信华深圳
146李晓龙运营组长400.46%核心员工
分公司
147吴春草高级销售450.52%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148屈玲玲高级销售450.52%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149张强业务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50艾孟高级商品运营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151范海萍高级商品运营460.53%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152黄艳玲高级商品运营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153刘楚高级商品运营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154蒋德意高级商品运营400.46%核心员工立创商城
155张淞生产主管400.46%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156张晓廷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57张新亮运营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58张有成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59张志伟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60章如月核心业务人员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61赵枫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62赵庆振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57163赵智勇工厂主管400.46%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164郑少聪测试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65钟少卿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66周传皇工厂主管400.46%核心员工江苏嘉立创
167周浩生产主管400.46%核心员工先进电子
168周金明客服经理430.50%核心员工嘉立创
169周君开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70周丽英运营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71周林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72周炜财务管理核心人员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73周茁成研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74朱洪民开发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75朱晴工厂主管400.46%核心员工金悦通
176朱伟工厂主管400.46%核心员工金悦通
177朱志翔产品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178字文波工厂主管400.46%核心员工金悦通
179邹兴财务管理核心人员710.82%核心员工嘉立创
180邹杨春生产主管400.46%核心员工嘉立创
合计8660.00100.00%
注1:表中“飞隆电子”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飞隆电子有限公司,“江苏嘉立创”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苏嘉立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信华”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苏中信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信华深圳分公司”系指发行人分公司江苏中信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江西中信华”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西中信华电子工业有限公司,“金悦通”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金悦通电子(翁源)有限公司,“立创软件”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立创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立创商城”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立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韶关嘉立创”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韶关市嘉立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先进电子”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先进电子(珠海)有限公司,“香港立创”系指发行人孙公司立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嘉立创3号资管计划的参与人均与发行人或其全资子公司或其分公司或其孙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或
劳务合同,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合法存续;
注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3:最终获配金额和获配股数待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注4:嘉立创3号资管计划所募集资金的8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80%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剩余资产进行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等投资,符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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