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
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
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0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1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
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且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出具了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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