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1234股票简称:泰慕士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本公公司司及及董董事事会会全全体体成成员员保保证证信信息息披披露露内内容容的的真真实实、、准准确确和和完完整整,,没没有有虚虚假假记载记、载误、导误性导陈性述陈或述重或大重遗大漏遗。漏。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现行《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二条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条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批准成立的股份有限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批准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公司由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公司由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立,在南通市数据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82608315094N。 91320682608315094N。
第八条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第八条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一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第一一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案;
(七)对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七)对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做出决议;公司股份做出决议;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或者解聘(十)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制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制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经理层成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决定考核方案、考核结果员经营业绩考核,决定考核方案、考核结果和薪酬分配事项;和薪酬分配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理的工作;员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会审议。
第一二二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第一二二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五)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谨慎授权原则,授权
(六)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董事长决定单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谨慎授权原则,授权的净资产绝对值(以合并会计报表)不超过董事长决定单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5%的对外投资、资产收购或出售、融资事项,的净资产绝对值(以合并会计报表)不超过但董事长在同一会计年度内行使该决定权的
5%的对外投资、资产收购或出售、融资事项,同类型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但董事长在同一会计年度内行使该决定权的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10%,授权董事长决定同类型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未达到本章程第一百二十一条所规定标准的
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10%,授权董事长决关联交易;
定未达到本章程第一百二十一条所规定标准(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使董事会的其他职权,该授权需经全体董事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并以董事会决议的形
使董事会的其他职权,该授权需经全体董事式作出。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内容应明确、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并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具体。除非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有明确期式作出。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内容应明确、限或董事会再次授权,该授权至该董事长任具体。除非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有明确期期届满或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自动终限或董事会再次授权,该授权至该董事长任止。董事长应及时将执行授权的情况向董事期届满或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自动终会汇报。
止。董事长应及时将执行授权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第一四一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为不在第一四一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成员由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事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为不在集人。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一四四条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提名、薪第一四四条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提名、薪
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选举产生。
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二)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出建议;
(三)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二)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
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议;(三)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研究并提出建议;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一四五条提名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成
第一四五条提名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过半数。
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露。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一四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董事第一四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成,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生,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的成就;(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成就;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由,并进行披露。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二一一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第二一一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
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在南通市数据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版章程为准。
1、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3、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相关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