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1234股票简称:泰慕士公告编号:2025-070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预计将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因公司股东如皋新泰投资有限公司、南通泰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泰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彪、杨敏与广州轻工工贸
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股东陆彪、杨敏决定二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后不再续期。
2、根据《一致行动协议》约定,除非一方于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通知其他方,协议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股东陆彪、杨敏二人现已决定《一致行动协议》于2026年3月1日到期后,不再续期。
3、《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陆彪、杨敏及相关股东预计将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将密切相关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敦促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股东陆彪、杨敏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将于2026年3月1日到期。
经陆彪、杨敏双方协商,一致行动关系自《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之日起自行解除,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5、上述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不涉及相关方各自持股数量及比例的增减变动,
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情况
2021年3月1日,陆彪、杨敏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约定各方同意
对公司下列事项采取一致行动:同意在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等事项中,保持一致行动;双方或由双方提名的董事将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中审议事项中作出完全一致的表决。
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就任何事项进行审议表决时,双方及由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东必须保持投票的一致性。
同意在公司董事会就任何事项进行审议表决时,双方及由双方提名的董事必须保持股票的一致性。
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除非一方于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提前通知其他方,本协议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五年。
二、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情况
(一)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情况
《一致行动协议》将于2026年3月1日到期,股东陆彪、杨敏双方协商确认协议到期后不再续期。
《一致行动协议》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后,陆彪、杨敏作为公司的股东及董事或高管,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的享有和行使相关股东及董事或高管权利,履行相关股东及董事或高管义务。
(二)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不再续期的原因
如皋新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投资”)、南通泰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达投资)、南通泰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然投资)系陆彪、杨敏控股的企业。2025年8月12日,公司股东新泰投资、股东陆彪、杨敏、泰达投资、泰然投资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轻工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新泰投资向广州轻工集团转让其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8131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9%。同时,新泰投资、股东泰达投资、泰然投资放弃其合法持有的上市公司
合计23186832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19%)对应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轻工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陆彪、杨敏二人同意《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届满后不再续期;鉴于《一致行动协议》将于2026年3月1日到期,陆彪、杨敏二人协商《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期。三、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各方持股情况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各自持股数量的增减。股东陆彪、杨敏及各自控制的主体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前
股东名称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表决权比例
陆彪108000009.87%9.87%
泰达投资40000003.66%-
杨敏108000009.87%9.87%一致行动人
泰然投资40000003.66%-
新泰投资1518683213.88%-
合计4478683240.93%19.74%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
股东名称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表决权比例
陆彪-108000009.87%9.87%陆彪持有泰达
投资90%财产
泰达投资40000003.66%-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陆彪及其控制
-1480000013.53%9.87%的企业小计
杨敏-108000009.87%9.87%杨敏持有泰然
投资90%财产
泰然投资40000003.66%-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杨敏及其控制
-1480000013.53%9.87%的企业小计
陆彪、杨敏分别
新泰投资持有该公司1518683213.88%-
45%和45%股权
四、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对公司的影响
1、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解除,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解除,不违反《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