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1234股票简称:泰慕士公告编号:2025-038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7月29日。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4人。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378%。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已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4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并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日,公司独立董事蔡卫华、傅羽韬就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本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并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三)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确认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四)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名单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之日,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五)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此后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4年5月8日,公司独立董事蔡卫华、傅羽韬已就首次授予相关
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意见,同意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七)2024年7月5日,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蔡卫华、傅羽韬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同日,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八)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并发表了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九)2025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减资事宜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十)2025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十一)2025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7月5日,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24年7月29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将自2025年7月29日后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序号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满足解除限售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条件。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2述情形,满足解除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根据公司2024年解除限售年度报告,剔除股业绩考核指标期权激励支付影响归
第一个解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础,2024年净利润较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除限售期2023年增长不低于10%的净利润为
第二个解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础,2025年净利润较79148743.11
除限售期2023年增长不低于20%元,较上年同期增
第三个解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础,2026年净利润较长21.41%,该指
除限售期2023年增长不低于30%标达成。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在本次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效考核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情况如下:
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激励对象才可根据个人绩效考核
54名激励对象
结果按比例解除限售,个人考核结果对应的可解除限售比
42024年个人绩效
例规定具体如下:
评价结果均为“合个人绩效评价结果合格不合格格”,符合本次解除个人解除限售比例100%0%限售条件。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截至公告之日,《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将于2025年7月29日后进入解除限售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54名激励对象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378%。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7月29日。
(二)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4人。
(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378%。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股):
因离职回本次可解已解除限售剩余未解除获授购注销的除限售的姓名职务的限制性股限售的限制数量限制性股限制性股票数量性股票数量票数量票数量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37.70--15.0822.62
(54人)
合计37.70--15.0822.62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单位:股)本次本次变动前本次解除本次变动后回购股份类别比例限售的限制
股份数量注销股份数量比例(%)
(%)性股票
一、有限售条
18044000.0016.49%0.00-150800.0017893200.0016.35%
件流通股二、无限售条
91369700.0083.51%-150800.0091520500.0083.65%
件股份
三、股份合计109413700.00100.00%0.000109413700.00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实际变动结果以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