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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慕士: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羽韬)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6 00:00 查看全文

泰慕士 --%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在2024年度积极参加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关心公司生产和经营状况,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以审慎的态度发表表决意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傅羽韬先生,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至1997年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职员,1998年至1999年任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至今任职于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现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新疆钵施然智能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职期间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共9次,列席了5次股东大会,均为亲自出席。本人对所有议

案均进行了仔细审核和客观谨慎思考,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本人进行了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意见。在董事会议案审议中,本人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不存在反对、弃权、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本年度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公允地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两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进行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审计工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财务状况、审计工作进展及安排等方面与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及时了解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在审计报告出具后认真审阅。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多次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

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经营发展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使本人能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之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始终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确定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股权激励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出具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

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并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客观、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积极向董事会建言献策,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诚信、忠实、勤勉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共同推动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傅羽韬(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傅羽韬(签字):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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