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康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3708.785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607号)。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和中金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惠康科技”,股票代码为“001237”。
经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708.785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53.2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1.04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37.20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8 日(T-3 日)发布的“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9.8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
1配售。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申报价格不低于54.25元/股(含54.25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96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9069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8978060万股的1.01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
后的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
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3.2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6 年 5 月 13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5月13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
15:00。
4、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53.26元/股,不超过剔除
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
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
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
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孰低值(即为“四个值孰低值”53.7088元/股)。
5、本次发行价格为53.2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7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5.1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2算);
(3)21.0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0.2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53.26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公司所处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截至 2026年 5 月 8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9.81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截至 2026 年 5 月 8 日(T-3 日),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对应的静态市对应的静态市对应的静态市
T-3日股 2025年扣 2025年扣盈率(倍)-盈率(倍)-盈率(倍)-扣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EPS 非后EPS扣非前(2025扣非后(2025非前后孰低(元/股)(元/股)(元/股)年)年)(2025年)
002705.SZ 新宝股份 14.78 1.2309 1.2119 12.01 12.20 12.20
002639.SZ 雪人集团 18.43 0.0473 0.0336 389.64 548.51 548.51
600336.SH 澳柯玛 8.18 -0.2676 -0.2989 - - -
001387.SZ 雪祺电气 14.54 0.5324 0.5040 27.31 28.85 28.85
002242.SZ 九阳股份 11.27 0.1542 0.2772 73.09 40.66 73.09
002959.SZ 小熊电器 40.92 2.5190 2.3345 16.24 17.53 17.53
603215.SH 比依股份 18.15 0.3784 0.3341 47.97 54.33 54.33
算术平均值35.3230.7137.20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6 年 5 月 8 日(T-3 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5 年扣非前/后 EPS=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3:市盈率均值计算剔除了负值(澳柯玛)和极值(雪人集团)。
本次发行价格53.2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1.04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
3盈率 37.20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8 日(T-3 日)发布的“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9.8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相较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公司在以下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1)客户优势:高粘性客户构建竞争护城河,为持续稳定的经营业绩奠定了
良好的客户基础
基于 ODM 行业的特性,生产企业需要经过长期积累才能获得海外客户的认可并建立稳定持续的业务合作关系。海外知名客户的供应商认证往往非常严格,会对生产企业的经营资质、生产能力、质量管理、工厂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进
行深入考察,从客户接洽、客户考察、客户验厂、样品试制、小批量试产、大批量订单等通常需要经历较长时间。一旦生产企业通过合格供应商认证并开始建立合作,大客户出于转换成本考虑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
公司于2003年开始研发制冰机产品,作为国内较早布局制冰机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在客户资源、技术、人才、市场、渠道及供应链等方面拥有充分的储备,具有较为明显的先发优势。凭借领先的产品研发与设计能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快速的响应与交付能力,公司与诸多国际知名品牌商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取得持续稳定的经营业绩打下良好基础,主要客户如 Curtis(2004 年开始合作)、MC Appliance(2004 年开始合作)、ROWAN(2018 年开始合作)、Best Buy
(2016年开始合作)等,客户粘性较强。
公司在制冷设备行业深耕多年,已成功搭建覆盖全球的销售网络,并与诸多客户保持着长期且稳定的合作关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成为 Electrolux(伊莱克斯)、MC Appliance 等国际知名品牌商制冰机产品的核心供应商,产品进入Walmart(沃尔玛)、The Home Depot(家得宝)、Costco(好市多)、Sam's Club(山姆)、Best Buy(百思买)、LIDL(历德)、Lowes(劳氏)等海外大型连锁超市,销售区域覆盖中国、美国、加拿大等80多个国家和地区。
此外,公司亦重视打磨爆款产品,以优异的产品力和丰富的营销活动触达用户,主动创造需求。公司已打造了一支经验丰富的电商运营团队,该团队在品牌推广、营销策划、市场需求判断、仓储物流、售后服务等方面均有出色表现,优
4秀的销售能力将进一步扩大品牌销售渠道优势。公司与淘宝、天猫、京东等主流
电商平台均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销售渠道畅通,“HICON 惠康”“WATOOR沃拓莱”等自主品牌业务线上零售份额连续多年稳居细分行业第一。
2)技术优势:自主研发保证技术先进性,公司竞争力日益凸显
公司设有研发部门,负责推进新产品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产品设计研发与生产领域积累了一定的技术成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208项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47项(含4项境外发明专利)。
同时,公司作为行业标准制定的主要参与单位之一,曾参与起草和制定了制冷设备相关的4项国家标准、5项团体标准和1项行业标准。除此之外,公司在长期生产、研发实践中形成了明显的技术优势,具体如下:
*核心技术
技术优势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自成立以来,公司十分重视技术开发,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自主研发并掌握生产关键环节相关的先进技术,目前公司已拥有冰厚智能控制技术、高效散热技术、快速自动脱冰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提升整机产品制冰效率、散热效率以及温度适应能力,精准把握制冰厚度、透明度及冰块形态,同时实现产品轻量化、节能化、智能化。公司已将这些先进技术深入应用到公司全系列制冷设备产品中,对提升生产效率、稳定产品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核心生产技术公司在长期生产实践中自主研发并掌握了制冰机制造主要环节的先进生产技术,主要体现在检漏工艺、自动安装工艺、蒸发器表面处理工艺、真空处理等制造环节,其中检漏工艺和自动安装工艺具有自动化程度高、生产效率高、检漏精度高、提高产品良率等特点;蒸发器表面处理工艺实现提高表面亲水性能,为后续制冰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真空处理工艺的双通道真空提高了抽真空速率,降低系统真空度,为后续制冷系统工作提供保障;整机模块化的设计及组装工艺,便于核心部件的装配和维修,提高生产效率。
经过多年实践积累,公司在生产技术方面已形成了工艺优势,对提升生产效率、稳定产品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核心设备技术
5公司注重关键生产设备的布局和投入,公司自主研发并设计了制冰盒组件自
动化安装设备、蒸发器缸体自动化水检设备、可控自动毛细管绕管机等多个关键
生产设备,其中高自动化水平的生产设备有利于大幅减少作业人员,提高生产效率和操作精度以及提升产品良率;改良式的生产设备有利于提升产品整机性能和
结构工艺,提高了核心产品的技术壁垒。
*核心部件技术
制冰机零部件数量较多,内部结构复杂,对于蒸发器、冷凝器、压缩机、主控板等核心零部件,公司会通过主导设计改造、提供技术方案等方式确保技术投入及产品先进性,在不影响制冰效率的情况下通过各项先进技术进一步提升核心零部件的质量及性能,如:改造蒸发器结构提升制冰效率和保温性能、调整翅片和铜管的结构形式提高散热效率、深度改良压缩机内部构造减少压缩机及整机产
品体积、优化主控板选型和软件逻辑结构设计以提升整机产品电源稳定性、水质
适应能力、制冰性能以及软件程序抗干扰能力等。
公司在核心部件上的技术把控和提升,有利于巩固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和提升整机产品的技术优势。
3)产品优势:产品矩阵丰富、质控体系严格,新兴产品类型有望开辟第二
增长曲线
公司充分发挥在制冰机领域的先发优势,引领制冰机小型化、多元化、智能化、绿色化、标准化的发展潮流:
*小型化
随着制冰机体积小型化成为行业应用发展趋势,小型化对制冰机的高效散热能力和较高温度条件下的高效制冰提出了巨大挑战,从而对生产企业的制冰系统集成设计能力、零部件的轻巧程度、组装工艺的精密性等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为实现小型化,公司摒弃了市场上常用的冷凝器型号,率先研发小管径铜管冷凝器结构,同时使用高效散热技术,优化风机结构,进一步缩小风机尺寸,从而实现将一整套制冷系统整合到不足 0.018m3的小空间内。实现小型化后,产品成本降低且更加符合消费者使用需求,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目前国外制冰机厂商主要生产大型商用制冰机产品,体积小型化是公司产品的先发优势所在,也为公司开辟了一条差异化的竞争路径。
6*多元化
随着我国“冰块使用文化”普及、消费者对冰块品质及外观要求的不断提升,家居、餐饮等领域冰块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市场对多样化冰型产品的需求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基于对市场需求的深入洞察,公司构建了完备的制冰机产品矩阵。在民用领域,公司通过创新性的小型化技术突破,推出了涵盖子弹冰、方冰、颗粒冰、圆球冰、月牙冰、大方冰、沙冰等各种冰型的桌上型制冰机产品系列,引领制冰机民用市场的发展潮流;在商用领域,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优化,显著提升了传统商用制冰机的产品性能与成本优势,推动产品向更广泛的商业应用场景渗透。目前,公司产品线已全面覆盖市场主流民用制冰机品类及大部分商用制冰机类型,形成了差异化竞争优势。这种全品类、多场景的产品布局,为公司持续扩大市场份额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满足海内外市场对制冷设备的多元需求,公司在民用制冰机、商用制冰机基础上,积极布局医用制冰机、海水制冰机、嵌入式车载冰箱及饮料休闲类制冷产品。其中,医用制冰机技术方案已趋成熟,进入小批量试制阶段;海水制冰机已完成样机开发,正在进行市场推广;嵌入式车载冰箱已应用于极氪某车型。新品类有望成为公司新的收入增长点。
*智能化
公司产品应用了冰厚智能控制技术、储冰检测及显示技术、缺水检测技术、
人机交互智能控制技术等多项技术,通过干簧管、霍尔传感器、红外传感器、电容检测、微动开关、NTC 温度探头、压力开关、毫米波雷达等多种检测手段实现
了缺水报警、冰满提示、故障提示、人机交互等功能。公司积极研发物联网制冰机,部分产品可通过手机 APP 实现对制冰机的开关机情况、是否满冰、是否缺水等信息的读取,并可远程控制开关、设置定时开关机、选择冰型等,使用户使用更加便捷。同时,发行人已在多款制冰机产品中集成高精度称重模块并配合传动结构以实现定量取冰,进一步提升了操作便利性。
*绿色化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绿色节能政策,在制冷设备领域深耕绿色技术研发。一方面,公司自主研发各项节能技术,通过开发制冷蒸发器预冷技术、优化智能控制
7系统等方式,有效降低制冰机能耗,在同等制冰量下公司产品额定功率更低,能
源使用效率行业领先;另一方面,公司主要使用了 R290、R600a 等零 ODP、低GWP 的第四代制冷剂,降低了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促进了绿色环保。生产工艺上,公司采用微型铜管冷凝器、斜向散热结构、食品级不锈钢蒸发器等设计,减少铜铝资源消耗,降低噪音。公司多款产品通过美国能源之星、欧盟 ERP 等高能效认证,并通过 RoHS、REACH 等国际环保认证,2022 年公司入选“宁波市级绿色工厂”名单,在绿色制造领域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标准化
公司下游终端客户多为国际一流或者知名品牌商,对产品的稳定性、使用寿命等方面有着严格的要求,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产品质量,打造出优秀的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客户要求,公司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通过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等多项资质认证,从研发端到售后端各环节均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文件执行,从而有效地管控质量隐患。此外,公司产品已通过了国际 CB、欧盟 CE、美国 UL、美国 ETL、澳洲 SAA、德国 GS、
日本 PSE、中国 CCC 等安全认证,美国 FDA、德国 LFGB、法国 DGCCRF 等食品卫生认证,美国 DOE 和能源之星、欧盟 ERP 等能耗认证,RoHS、REACH 等环保认证,可基本满足全球销售需求。
4)柔性化与规模化生产优势:规模化支撑下,完善的供应链布局带来订单
承载能力及快速响应能力
制冷设备客户通常采取密集、批量下单方式,对生产制造企业的快速响应、及时供货能力有较高的要求。公司是国内主要制冰机制造商之一,且周边产业链集群完善,交通便利,及时、稳定、低成本供货优势显著,集中体现为:*规模优势:作为中国制冰机行业的先驱者,公司生产规模水平处于全国前列,能够快速响应主要客户的订货需求,提供不同规格型号、符合主要出口国家客户质量要求的产品,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产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仓储管理优势:发行人已在制冷设备行业从业多年,根据下游客户需求的季节性变化,设置了合理的原材料储备安全线,能够以较快的速度满足下游客户的供应需求;*供应链优势,公司在制冷设备行业经营多年,已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
8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信誉度较高,同时,公司与部分核心零部件的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畅通采购渠道,从而保证核心零部件的快速交付以及快速且稳定的规模化生产。*产业链集群优势: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前湾新区,靠近世界大港宁波舟山港,产业链集中,压缩机、电子元器件、蒸发器、钣金件、电机、冷凝器等产品核心零部件供应充足且及时,因此在原材料选购、货运运输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5)品牌优势:持续深耕制冷赛道,打造国际口碑和知名品牌
公司成立于2001年,作为深耕制冷设备二十余年的制造企业,在制冷设备行业积累了丰富的制造、研发经验,对制冷设备产品市场有着更为深刻的理解,能以高品质新产品来满足海内外客户的需求变化。公司于2003年研制成功小型化民用制冰机,是全球市场较早推出小型化民用制冰机产品的厂商之一,经过市场长期验证,公司已在国内外制冰机领域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
ODM 模式下,公司产品主要销往境外,作为生产商,公司产品已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下游知名品牌厂商的广泛认可,通过下游品牌厂商公司产品进入了众多海外大型连锁超市,并长期占据亚马逊等线上平台的热销榜单。公司凭借优质的客群资源提升和稳固了市场地位,在 ODM 客户群中形成了较强的品牌优势。
OBM 模式下,公司坚持自主品牌发展战略,积极拓展“HICON 惠康”“WATOOR 沃拓莱”等制冰机自主品牌业务。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制冷设备产品,经过 20 多年的专业化经营,“HICON”已成为国内市场的知名品牌,曾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出口名牌”等荣誉。近年来公司通过国内外电商渠道进一步强化品牌建设,通过各类营销活动促进品牌持续曝光,在货架电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领域不断实现业绩突破,在市场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认知度和市场口碑。
(3)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
者数量为563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10118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总数的96.67%,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869370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的96.83%,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906.78倍。
(4)《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9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为179655.40万元。本次发行价格53.26元/股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97529.93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
(5)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
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
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
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
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
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7)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市场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按本次发行价格53.26元/股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
金总额为197529.93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16919.1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80610.78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
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10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9、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3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1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1、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在 2026 年 5 月 15 日(T+2 日)8:30-16:00 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6 年 5 月 15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11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1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3、网下投资者应当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4、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
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1215、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回拨机制”。
16、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17、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8、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9、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的;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
13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20、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仔细阅读 2026 年 4 月 30 日(T-6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
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 ;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1、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2日14(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