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8证券简称:浙江正特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
2、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2024年1-3月财务报表
净利润增加962.07万元、净资产增加962.0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的变更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客户风险管理措施相应提升,公司参考了同行业采用账龄组合计提的1年内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综合评估了应收款项的构成及风险性及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结合当前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运营状况的预测,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范围内,公司对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2、会计估计的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3、会计估计变更内容公司对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统一按照账龄分析法,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10
1至2年20
2至3年30
3年以上100
变更后: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5
1至2年20
2至3年30
3年以上100
4、决策程序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1、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公司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相应调整。
2、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永强致欧科技浙江自然雅艺科技扬州金泉账龄1年以内1年以内1年以内1年以内1年以内
计提比例5%5%5%5%5%
3、客户情况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合作多年且规模较大的优质公司,如沃尔玛、好市多等大型商超。客户信用较高,资金实力较强,应收账款到期不能收回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4、公司近三年应收款项账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1年以内11051.5199.25%7704.1297.66%13506.8399.44%
1至2年78.240.70%121.281.54%71.770.53%
2至3年00.00%0.200.00%00.00%
3年以上4.930.05%63.270.8%4.840.04%
合计11134.68100.00%7888.86100.00%13583.44100.00%
5、变更后整体预期信用损失率仍然高于根据迁徙率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符合谨慎性原则。根据2020年-2023年数据,按照迁徙率模型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账龄迁徙率
1年以内0.80%
1至2年35.33%
2至3年29.50%
3年以上100.00%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目前的应收账款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历史坏账情况及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在符合谨慎性原则的前提下,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匹配公司业务发展及管理模式,公司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变更。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因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公司2024年1-3月财务报表净利润增加962.07万元、净资产增加962.07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净利润、净资产等的实际影响情况取决于当期应收账款的余额,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会计信息为准。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假设公司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运用在过往一个年度
(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净利润将增加477.72万元、净资产将
增加477.72万元。
四、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