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正特”、“正特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浙江正特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82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7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05元,共计募集资金
44137.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40137.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
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42.77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494.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
47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计划调整后计划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剩余募集资金序达到预定可达到预定可项目名称承诺投资额(未经审(含利息收入号使用状态日使用状态日金额计)净额)期期年产90万件户
125119.3024482.87/2024年6月/
外休闲用品项目研发检测及体验
27712.90447.537788.972025年1月2026年1月
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体验中
34662.53731.164220.212025年1月2026年1月
心建设项目
合计37494.7325661.5612009.18//
1.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年产90万件户外休闲用品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1038.12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和“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25年1月延期至2026年1月。
二、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发检测中心和产品体验中心。通过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和优秀人才,配合产学研项目和针对性课题的研究,全面提升公司的设计研发水平和体验服务水平,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选址在浙江省临海市,原计划于2026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总投资金额7712.9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7712.90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7.53万元。
工程或费用名称总投资金额(万元)投资占比累计投资金额(万元)
工程费用5243.2267.98%-
设备投入1088.8514.12%1.23工程或费用名称总投资金额(万元)投资占比累计投资金额(万元)
软件投入394.505.11%49.67
安装工程费120.001.56%-
项目实施费用524.006.79%396.63
基本预备费342.334.44%-
合计7712.90100.00%447.53
“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公司总部临海市设立
一个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并在上海市设立一个营销副中心,旨在构建一个以市场信息转化和服务能力体现为目的的营销网络,主要用以海外客户的拓展、接洽及沟通。浙江临海总部与上海营销中心形成协同效应,实现公司营销体系的国际化,提高公司整体的营销质量和效率。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选址在浙江省临海市,原计划于2026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总投资金额484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4662.53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31.16万元。
工程或费用名称总投资金额(万元)投资占比累计投资金额(万元)
场地购置费用2880.0059.42%-
场地装修费用1080.0022.28%-
办公用品购置102.002.10%-
人员费用785.0016.20%731.16
合计4847.00100.00%731.16
(二)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1、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2022年上市以来,欧美通胀、地缘冲突、中美贸易战等国际性事件频发,
国际局势与国内经济形势均发生较大变化,为应对上述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公司采取在欧洲开设线下体验店、在主要客户如沃尔玛、好市多周边设置展厅等向前
端延伸贴近市场的措施和在欧美增设子公司、在印尼新设工厂等向供应链后端转
移的应对措施,增强了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开辟了新的增长路径。公司顺势调整生产营销策略,并同步调整研发战略,公司研发体系从原计划的国内集中建设转变为更具灵活性、更贴近市场一线的国际化分布式布局。公司在欧洲招聘了多名家具行业设计师,并与欧美多家知名设计师工作室合作进行产品设计,再通过国内研发团队转化落地,为公司打造新爆品提供技术支持。大城市对高端人才的虹吸效应加剧,公司总部所属四线城市招聘高端研发人才日益困难。为增强公司研发实力,招募高端研发人才,近年来公司将国内核心研发力量逐步向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倾斜,其办公场所、部分新增研发人员薪酬支出均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总部新建研发大楼不再具有紧迫性。
公司研发工作稳步推进。为提升研发能力,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临海总部部分区域进行了装修改造,建成产品研发检测与体验中心;同时,购置了性能更优、自动化程度更高的研发设备,进一步满足研发需求。在研发团队建设方面,新引进的核心研发人员主要部署于上海、深圳,其办公场地也已通过自有资金租赁落实到位。
考虑到公司资源已向国际化战略聚焦,且近期面临海外关税变动等经营环境不确定性风险,为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经审慎研究后,拟终止“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2、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计划终止“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基于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调整以及当前资源配置变化的审慎考量。随着近年来国际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受地缘政治冲突、欧美通货膨胀、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公司调整营销战略。公司在欧洲开设线下体验店、在沃尔玛等美国主要客户周边开设展厅、在欧美增设海外仓等,有助于公司塑造品牌形象,并直接触达终端消费者。
在目前多变的国际局势与国内经济形势下,“轻资产、分布式”的运营模式更显灵活,因此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上海营销中心改为以自有资金直接租赁方式,未进行原计划的场地购买及大规模装修;临海总部营销体验中心则通过充分利用现有办公区域予以解决,未开展大规模的新建或装修工程。因现有资源配置方案能够有效支撑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及精细化运营要求,经公司审慎分析与评估,为优化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投资者利益,拟终止“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基于上述情况,本次对“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终止是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结合自身经营实际情况,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论证项目可行性的基础上,做出的更有利于公司稳健发展及股东利益的审慎决定。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回报,公司决定终止上述募投项目。
(三)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系基于当时的行业环境、公司营销战略和研发战
略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在对项目可行性、必要性、风险因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保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具有合理性。
随着中美贸易战等国际性事件频发,国际局势与国内经济形势均发生较大变化,原项目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终止上述项目的实施,并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
三、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建设周期作
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节省开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为提高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2009.18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需求,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或转为一般账户继续使用,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及“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的实施情况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统筹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江正特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变化、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而做出的决定,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浙江正特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
吴绍钞傅熺祾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