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8证券简称:浙江正特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相关审批程序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218379.32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99512585.6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7685123.57元,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2025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41787674.71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399512585.64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现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4328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5148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2025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注销、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截止2026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110820000股,若以此总股本计算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082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6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1082000077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36218379.32-13981036.6916905585.25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399512585.64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741787674.71
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18782000
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13047642.63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1878200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否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2024年、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60000000元、0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69%、0%,均低于5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符合行业平均水平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五、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3、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股东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股东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