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9证券简称:永达股份公告编号:2025-016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1)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范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公司根据前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3)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采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相关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财会〔2024〕2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度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3年度调整数
营业成本3836924.16销售费用-3836924.16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