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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冈科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9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1256证券简称:炜冈科技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55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55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

的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00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00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00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9.00√

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

11.00√度》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5.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6.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7.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8.00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19.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本次会议提案1~9、11、13~15、17~19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其中,本次会议提案7、8、9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本次会议提案10、12、16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

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3)股东可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箱(IR@weigang.cc)方式办理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

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佳诚

电话:0577-63170128

传真:0577-63177788

电子邮箱:IR@weigang.cc

通讯地址: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56;投票简称:炜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

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

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选该列打勾序号提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的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00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7.00√

及其摘要的议案

8.00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

9.00√

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1.00√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13.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14.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15.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1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

17.00√

案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

18.00√为规范》的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19.00√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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