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炜
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冈科技”“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炜冈科技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8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65.3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31.37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563.49578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067.878213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34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募集资金承调整后计划累计投入情况项目名称号诺投资总额投资金额金额投入比例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
130860.5219684.2218903.4096.03%
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2研究院扩建项目5503.745503.745148.6093.55%
3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6703.626703.622144.9232.00%
年产100台智能高速数码设备
4-11176.301.580.01%
生产线新建项目
合计43067.8843067.8826198.5060.83%
注:1、2023年12月份,“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详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2024年12月份,“研究院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详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3、2025年1月份,公司将已经结项募投项目“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所节余募集资金中的11176.3万元用于实施新项目“年产100台智能高速数码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剩余的闲置募集资金1142.08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净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同时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详见《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具体情况
(一)拟调整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年产100台智能高速数码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平阳县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 C10-1 地块。
4、项目建设周期:2年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 7547m2(折合 11.32 亩),总建筑面积
35645.78m2,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 30196.46m2,门卫建筑面积 48m2,地下建
筑面积 5401.32m2,其余为道路、绿化及停车等用地。容积率 4.01,建筑密度
46.09%,绿地率5%。
(2)项目生产规模:年产100台智能高速数码设备。6、项目投资金额:该项目总投资11583.30万元,建设资金由公司募集资金为主,其中征地费用407.00万已由自有资金支付。总投资构成见下表:
单位:万元计划投资金募集资金计划投入序号项目名称比例比例额情况
工程费用7956.4668.70%7956.46171.19%
安装费用300.002.59%300.0022.68%
设备费用950.008.20%950.0038.50%
4其他费用485.254.19%485.254.34%
征地费用407.003.51%5--
预备费484.594.18%484.5964.34%
流动资金1000.008.63%1000.0078.95%
合计11583.30100.00%11176.30100.00%
注:本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后的结果。
7、项目预期经济效益:项目达产后,预计首年实现产值7924万元,亩均产
值700万元/亩,实现利润总额905.6万元,净利润769.8万元,上缴税收452.8万元,亩均税收40万元/亩。经初步测算,预计首年投资利润率7.82%,投资利税率10.55%,销售利润率11.43%;项目整体投资回收期6.7年,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涉及调整的建设项目内容
现统筹考虑,拟对上述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中的门卫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进行调整,并同步调整总建筑面积,调整后的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项目总用地面积 7547m2(折合 11.32 亩),总建筑面积 36004.67m2,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 30196.46m2,门卫建筑面积 52.80m2,地下建筑面积 5755.41m2,其余为道路、绿化及停车等用地。容积率4.01,建筑密度46.15%,绿地率5%。
(三)项目调整的具体原因年产 100 台智能高速数码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 7547m2(折合
11.32亩),主要由生产车间、地下室与门卫构成。公司为避免本项目工程场地、道路不均匀沉降,引起道路开裂,故将地下室扩大设计。
三、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实施规划及实际
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旨在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如意李明发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