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6证券简称:炜冈科技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733号)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3013609.05元,期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2234396.97元。公司2025年度母
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为129295649.84元,按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929564.98元,加上母公司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277177865.73元,减去公司2025年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28372391.60元,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65171558.99元。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2612558股剔除回购专户中的750600股后的股本总额141861958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为42558587.40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5年度,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00股,成交总金额为1416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
2025年度拟定的现金分红和已实施的股份回购总额为42572747.40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00%。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动的,则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2558587.4028372391.6028028791.6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3013609.0590183970.5883273557.3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72234396.97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365171558.99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98959770.6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0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02157045.6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98959770.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否险警示情形
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