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聂兴信)
各位股东:
作为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聂兴信,男,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授。
历任武汉钢铁集团矿山建设公司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等职务;现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授,盛龙股份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
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7次股东会,本人均
1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和股东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
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8次会议,作
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审议相关议案,利用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了审计与监督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作
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审议相关议案,利用专业知识,完成了提名工作。
(三)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事前审阅会计师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就重点关注事项与其进行充分深入交流,审计完毕后听取会计师审计结果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护广大投资者
2的利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培训,强化学习,通过了河南证监局的辅导验收考试。2025年度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参与会议、深入现场调研、主动沟通问询,切实做到敢履职、会履职、履好职,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提升透明度中的重要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
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发展,深入参与公司治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聂兴信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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