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洛阳盛龙
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龙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盛龙股份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已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2026 年度公司下属分、子公司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分公司”)、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钼业”)与联营公司洛阳多
华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华钼业”)及栾川县瑞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矿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42863.46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2、本次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结合公司 2026 年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委托多华钼业开展钼铁和氧化钼加工业务规模提升,相应加工费预计增加人民币 1400.00 万元、运输费预计增加人民币 130.00 万元;钼精矿销售新增内部业务发生主体——洛阳盛龙矿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销售分公司”),多华钼业可能参与钼精矿销售竞拍,预计发生向多华钼业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人民币
2820.00 万元。2026 年度与关联方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人民币
4350.00 万元。本次增加后,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 2026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
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7213.46 万元。前述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6 年预计金额(含税) 2026 年
1—7 月
业务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已发生含
发生 关联方易定价
易类型 内容
增加前金 本次增加 增加后金税金额主体 原则 额 金额 额 (未经审计)钼铁和氧
多华钼 市场定化钼加工
5493.93 1400.00 6893.93 3570.43
业 价业务
购买商 多华钼 市场定龙宇 运输 220.00 130.00 350.00 170.87
品和接 业 价钼业
受劳务 多华钼 市场定租赁仓库
53.33 - 53.33 18.56
业 价
瑞达矿 加工钼精 市场定 25846.20 - 25846.20 17879.41
业 矿 价
小计 - 31613.46 1530.00 33143.46 21639.27销售
多华钼 销售钼精 市场定
分公 11250.00 - 11250.00 -
业 矿价
销售商 司
品和提 洛阳
供劳务 销售 多华钼 销售钼精 市场定
- 2820.00 2820.00 -
分公 业 矿 价司
小计 - 11250.00 2820.00 14070.00 -
合计 42863.46 4350.00 47213.46 21639.2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公司2026年度预计增加与洛阳多华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华钼业”)
的日常关联交易,多华钼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大珂
注册资本 8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6-6-23
住所 栾川县潭头镇潭头村
钼产品加工、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经营范围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与公司关系 公司子公司龙宇钼业的参股公司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多华钼业总资产人民币 2818.16 万元、净主要财务数据 资产人民币 1614.85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 6470.89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166.92 万元。
多华钼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履约能力分析 任和义务,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多华钼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与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以市场价格或公开竞价方式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上述关联交易协议对交易内容、交易价格或定价原则、交易金额或其确定方法、结算及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作出约定。预计金额与实际签署的合同金额可能因市场情况变化而产生差异,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合理的商业或生产经营需求,符合行业结构和经营特点,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对公司经营独立性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公司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6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6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6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
公司上述事项为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