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8证券简称:立新能源公告编号:2024-027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上午1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上午9:15,
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5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王博先生(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6733293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14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72733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07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962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63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230157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6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2419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0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5962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63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6732757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20%;反对5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姚文英女士、岳勇先生、温晓军先生(已于2024年1月离职)、在股东大会上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6732757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20%;反对5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6732757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20%;反对5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6732757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20%;反对5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五)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231074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68%;反对5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673171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66%;反对1574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673171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66%;反对1574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85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61%;反对1574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6732757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20%;反对5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6732757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20%;反对5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十)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6732757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20%;反对5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9621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71%;反对5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郝震宇、张云栋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