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8证券简称:立新能源公告编号:2025-100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上午1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
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0层1025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陈龙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89人,代表股份
511003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5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45528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8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6人,代表股份55716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9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87人,代表股份
15776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
1308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5人,代表股份2690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3%。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69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05%;反对1823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57%;弃权1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3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69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95%;反对1823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57%;弃权1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2—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69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95%;反对1823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57%;弃权1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修订<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69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95%;反对1823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57%;弃权1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48%。
4.《关于修订<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69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90%;反对1823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57%;弃权1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3%。
5.《关于修订<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69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92%;反对1823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57%;弃权1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1%。
—3—6.《关于修订<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69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92%;反对1823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57%;弃权1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1%。
7.《关于修订<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685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78%;反对1823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57%;弃权13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65%。
8《.关于修订<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69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92%;反对1823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57%;弃权1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1%。
9.《关于修订<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69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95%;反对1823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57%;弃权1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48%。
—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常娜娜、郑薇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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