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宏英智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1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1266证券简称:宏英智能公告编号:2026-047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公告中的百分比均保留四位小数,若各分项数值之和、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14:00。

2.会议召集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化宏先生。

4.会议召开方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此次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

1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上午9:15至2026年7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1人,代表股份总数67679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1930080股,下同)比例为66.53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总数6754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66.40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7人,代表股份总数135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0.13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67人,代表股份总数135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0.13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67人,代表股份总数135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0.132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66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弃权

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7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144%;反对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982%;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74%。

表决结果:此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股东潘亮女士、伍凌飞先生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总票数为5600股,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总表决情况:同意67665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1%;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弃权

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881%;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61%;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58%。

表决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670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3%;反对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

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223%;反对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44%;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33%。

表决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楼春晗、包诗韵

3.法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楼春晗律师和包诗韵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对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五、备查文件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