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6证券简称:宏英智能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75093.0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561858.5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256185.86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5123690.9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0093681.9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30093681.92元。
3、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1031697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80000股后的股本1027897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836928.00元人民币(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7.48%。
4、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实施的回购
股份总金额为11104568.0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股份金额合计41941496.0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1.39%。
(二)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0836928.0020607200.00205632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7375093.03-9643510.5072023599.06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45123690.98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30093681.92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2007328.0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6585060.53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72007328.00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公司于2022年2月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且公司
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预计30836928.00元,2022-2024年度公司累计
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72007328.00元,约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270.86%。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75093.03元,
拟派发现金股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7.48%。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
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项目2024年度占总资产比例2023年度占总资产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0.000.000.000.00衍生金融资产
0.000.000.000.00(套期保值工具除外)
债权投资0.000.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0.0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0.00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44310000.002.61%33800000.002.88%其他流动资产
(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
0.000.000.000.00
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合计44310000.002.61%33800000.002.88%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380万元、443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8%、2.61%,均低于50%。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分配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