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7证券简称:汇绿生态公告编号:2026-035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5名,可解除限售数量为208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785164678股的0.2651%。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5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208125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
民币 A 股普通股。
1/92、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3、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4万股,占《2025年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779524678股的0.595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万股,占预留授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784164678股的0.1275%。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和《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21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及钉钉
平台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3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17)。
3、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时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4、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2/9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4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
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授予46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0元/股。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于2025年5月21日登记完成。
5、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由4.60元/股调整为4.55元/股,并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2025年9月4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55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5年10月17日。
6、2026年4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其中1名激励对象触发了《2025年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第二款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一)项的规定,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从而导致职务变更。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该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0股,回购价格为4.55元/股,并同意因2025年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而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7、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
司《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导致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
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其不能解除限售的67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5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98、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年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其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导致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81250股。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45%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30%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5%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5月21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5月21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当期可解除限售比例为45%。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就解除限售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
4/9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符合解除限售*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条件。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述情形,符合解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限售条件。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考核业绩考核根据中审众环会计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业绩考核,分师事务所(特殊普为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通合伙)对公司20
(3.1)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5年年度报告出具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公司层面业绩的审计报告众环审
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字(2026)0101173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号:2025年度公司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以汇绿生态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润增长率不低于10%。88082483.34元以汇绿生态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包含股权激励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润增长率不低于20%。后费用5022036.以汇绿生态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54元),剔除股权激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润增长率不低于30%。励费用后的上市股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东的净利润为931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04519.88元;202若上市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4年度(剔除股权激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上市公司回励费用后)实现归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属上市股东的净利
(3.2)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润为68262946.6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子公司层面业绩考5元,2025年净利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润相较于2024年净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利润增长率为36.3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9%。
5/9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
以武汉钧恒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控股子公司武汉钧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润增长率不低于20%。恒层面业绩达成情以武汉钧恒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况:根据中审众环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润增长率不低于40%。会计师事务所(特以武汉钧恒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殊普通合伙)对武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润增长率不低于60%。汉钧恒2025年度财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钧恒”)务报表出具的审计
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报告众环审字(202若子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6)0101181号:202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上市公司回购5年度实现归属于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武汉钧恒股东的净利润为14782953
8.29元(包含股权
激励税后费用703
2691.90元),剔除
股权激励费用后的武汉钧恒股东的净利润为15486223
0.19元;2024年度
(未执行股权激励)实现归属武汉钧恒股东的净利润
为69668976.23元,2025年净利润相较于2024年净利
润增长率为122.2
8%。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根据公司制定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共45人,其中1名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每个考核年度考核工作。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分为 A、B、C、D 四档,为 C(待改进),当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
期可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结果 A B C D 为 50%;其他 44 名
解除限售比例100%50%0%激励对象202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 A(优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 秀)或 B+、B(良好),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个人层面解除限售例。激励对象当年度不能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比例均为100%。
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5年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6/9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其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原因导致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2081250股。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根据公司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49名,首次授予数量527万股。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
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5年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527万股变更为464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49人调整为
45人。
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由4.60元/股调整为4.55元/股,并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2025年9月4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5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9月 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87)。
7/9在本次董事会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原拟定授予
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上述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预留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人调整为7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保持不变,为1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2025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45名。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81250股。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获授的限制已解除限本次解除限售剩余未解除限售占目前公姓名职务性股票数量售的数量的数量售的限制性股司总股本比
(股)(股)(股)票数量(股)
例(%)首次授予的核
4640000020812500.26512558750
心骨干(45人)
合计4640000020812500.26512558750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所涉45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其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导致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其他44名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已满足解除限售的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前述45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
208125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8/9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
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审核意见;
4、《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