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7证券简称:汇绿生态公告编号:2025-04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晓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11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7611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521%。其中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8885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6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2人,代表股份1987259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917%。
(2)中小投资者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与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102人,代表股份139443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0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0人,代表股份13873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9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总体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因工作原因,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谭锐锋律师、欧阳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308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2%;
反对2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9%;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41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78%;反对2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42%;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张志宏、吴京辉、邓磊、张开华的2024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308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2%;
反对2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9%;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41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78%;反对2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42%;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308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2%;反对2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9%;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41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78%;反对2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42%;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308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2%;
反对2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9%;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41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78%;反对2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42%;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审核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007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9%;
反对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6%;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82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579%;反对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06%;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李晓明、刘斌、李岩、严琦、石磊、蔡志成、李晓伟、金小川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220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5%;
反对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6%;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52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931%;反对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89%;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509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0%;
反对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41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42%;反对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78%;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232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4%;
反对3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7%;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65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828%;反对3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3%;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521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9%;
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54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39%;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82%;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509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0%;
反对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41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42%;反对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78%;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296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2%;
反对3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28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382%;反对3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39%;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谭锐锋律师、欧阳松律师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