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7证券简称:汇绿生态公告编号:2025-
069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绿生态”)于2025 年 7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0)。公司定于2025年
8月11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2025年7月31日,公司收到股东李晓明先生递交《关于增加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函》,李晓明先生提议将《关于武汉钧恒增加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提案内容
《关于武汉钧恒增加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武汉钧恒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在湖北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建设高速率光模块的生产基地,投资金额约为2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现根据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与公司整体战略,武汉钧恒拟增加投资人民币6亿元,在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分期建设生产基地,鉴于此武汉钧恒总投资约8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的范围内,落实投资细节并签署相关文件。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钧恒增加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二)董事会对提案审查情况
李晓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9.18%,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交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本次股
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1 日
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8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及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备注(该列打钩的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2.00《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数量:8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6《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7《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2.08《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3.00《关于武汉钧恒增加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5年8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
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须在2025年8月7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及登记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3715室,信函或
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430010
电子邮箱:hlzq@cnhlyl.com
传真:027-83641351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方铂淳
联系电话:027-83641351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关于增加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函。
(七)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1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1267”,投票简称:“汇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1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
为2025年8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表决意见提案编提案名称该列打钩的栏同意反对弃权码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量:8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6《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7《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2.08《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3.00《关于武汉钧恒增加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法人盖公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8/9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