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8证券简称:联合精密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849833.8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84983.3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9553685.86元,扣除已支付2024年度现金分红48115500.30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47403035.98元。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96549888.3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7403035.98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107933334股剔除回购专户
已回购股份1010000股后的股本10692333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32077000.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42769333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0702667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及转增总股数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207.70万元。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8.96万元,
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3226.66万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97%。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2077000.2048115500.3026905833.50
回购注销总额(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52922132.4571460542.0061859292.57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296549888.38
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47403035.98
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07098334.00
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62080655.67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107098334.00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九)项规否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2.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7098334.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