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赵海东作为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赵海东,中国国籍,1970年3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至1998年任扬州大学讲师,2001年至2003年于大阪大学从事材料加工工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3年至今任职于华南理工大学;
2014年至2016年任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至2022年6月任
佛山市南海奔达模具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6月至2024年7月任佛山市南海奔达模具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至今任广东鸿邦金属铝业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至2016年任广东省铸造学会秘书长,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铸造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铸造分会理事、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铸造与压铸分会理事长、广东省铸造
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任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3月至今任联合精密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本报告期应参加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参加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东会董事姓名董事会次数董事会次数董事会次数董事会次数董事会次数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赵海东55000否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召集人,
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组织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工作。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本人在报告期内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监督与决策职能,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薪酬体系与公司战略目标保持一致,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作用。
(2)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出席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在报告期内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出席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本人在报告期内做好对现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履职情况的了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提出建议,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和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交流研讨,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
重点工作事项进展,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顺畅沟通,在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认真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4、现场工作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他适当的时机对公司进
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通过参加培训等形式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1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系基于审慎性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
3、收购股权事项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各交易对手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各方协商一致结果,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9380万元的价格收购邱廷贵等11个交易对手方合计持有的成都迈特航空制造有限公司51%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目标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人认为此次收购股权事项有利于公司进入新的业务领域并培育利润增长点,通过后续资源整合与赋能,有利于公司持续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及核心竞争力。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始终
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在2025年给予独立董事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赵海东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