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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晶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2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1269 证券简称:欧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6

债券代码:127098 债券简称:欧晶转债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欧晶”)向银川中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中环”)购买其位于银川市西夏区光明

西路 58 号的土地使用权、厂房等建筑物(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9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标的资产已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在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挂牌底价为人民币 9715.12万元(含税)。

宁夏欧晶作为符合竞买资格的主体,已严格按照产权交易法定程序,在挂牌公告期(2026 年 7 月 27 日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内向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

交易所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竞拍保证金人民币 1000 万元。

截至挂牌期满,本次转让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终确定由宁夏欧晶作为买受人受让本次交易标的。

近日,宁夏欧晶已与转让方银川中环签署正式《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受让方: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

(二)转让方:银川中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标的资产: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50GW(G12)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慧工厂厂房及相关配套项目二期厂房资产。

(四)交易价格:人民币9715.12 万元(含税)。

(五)价款抵扣与分期支付安排:

宁夏欧晶已缴纳至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1000万元,双方同意由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直接向银川中环支付,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剩余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

8715.12万元,宁夏欧晶按以下节点支付至银川中环指定结算账户:

首期付款:人民币 2715.12 万元,宁夏欧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截至公告日,宁夏欧晶已按照合同约定,将首期转让价款人民币 2715.12 万元足额支付至银川中环指定的银行账户。

剩余第二期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 6000 万元,宁夏欧晶将按照合同约定,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至银川中环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

(六)延期付款利息:

第二期价款对应延期付款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计息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宁夏欧晶实际足额支付第二期价款之日止,利息与第二期价款本金一并结清。

(七)余款担保要求:

宁夏欧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银川中环提交金额不低于第二期价款本息合计金额的合法有效银行保函,或经银川中环书面认可的其他等值合法担保文件。

(八)标的资产交割事项:

银川中环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状向宁夏欧晶移交转让标的实物,宁夏欧晶须按银川中环安排及时接收标的,并在现场与银川中环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银川中环应在资产实物移交后30个工作日内,配合宁夏欧晶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登记手续。

(九)交易相关费用的承担: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资产转让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次产权交易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宁夏欧晶承担。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1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宁夏欧晶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银川中环支付逾期未

付部分的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两倍计收罚息。逾期付款超过 10 日,或因宁夏欧晶未达到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导致标的资产无法及时过户的,银川中环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宁夏欧晶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10%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宁夏欧晶承担银川中环因此受到的损失。

3.因银川中环自身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移交转让标的的,每逾期一日,银

川中环应按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宁夏欧晶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宁夏欧晶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银川中环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10%向宁夏欧晶支付违约金。因宁夏欧晶原因或政府主管部门原因、不可抗力等非银川中环原因导致移交延误的,银川中环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宁夏欧晶购买资产事项为根据相关协议,由银川中环负责建设的宁夏欧晶所需厂房的土地购置、厂房土建(不含动力设备及动力等其他系统配套设施)、附属设施的购买事项,为全资子公司宁夏欧晶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完成款项支付、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登记等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特此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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