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欧晶科技股票代码:001269
可转债简称:欧晶转债可转债代码:127098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nner Mongolia OJ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31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债券受托管理人二零二六年六月
1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
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国信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信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2目录
重要声明..................................................2
第一节本期债券情况............................................4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4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4
三、债券评级情况..........................................10
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12
第三节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13
一、公司基本情况..........................................13
二、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13
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5
一、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15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15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21
第五节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23
第六节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情况.................................24
第七节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25
一、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25
二、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26
第八节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27
第九节公司偿债能力分析.......................................28
第十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9
第十一节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30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重大事项................30
二、转股价格调整..........................................34
3第一节本期债券情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7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
民币7259688.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740311.33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30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1月3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8118-9号)。公司(含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4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2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欧晶转债”,债券代码“127098”。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
470.00万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3年11月24日至42029年1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5、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0.20%,第二年为0.40%,第三年为0.80%,第四年为1.50%,第
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
5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5)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
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7、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11月30日)起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5月30日至2029年1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45.91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上述情况出现的先后顺序,按照下述公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6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7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
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为可转债的转股数量;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券的票面余额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0.01元。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
8按照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本数);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
9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
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
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11、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13、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4、受托管理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券评级情况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出具的《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该评级报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4年6月,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欧晶转债”评级结果为 AA-,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2025年6月,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 AA-,维持“欧晶转债”评级结果为 AA-,并将上述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10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
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1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信证券作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国信证券对发行人及本期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国信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工作底稿;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电话/现场访谈;
6、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12第三节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Inner Mongolia OJ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注册资本:19241.2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9241.2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良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2日
股票简称:欧晶科技股票代码001269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3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100573268485R
邮政编码:010070
电话:0471-3252496
传真:0471-3252358
石英坩埚及其他石英制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石英砂的加
工、生产与销售;经商务部门备案的进出口业务;光伏设备
经营范围及元器件制造和销售;硅材料加工清洗、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新能源产品、新材料及其他检测服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2025年,光伏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中,公司作为光伏硅片生产核心辅材供应商,业务在行业调整期面临一定挑战和压力。受前期行业产能扩张较快影响,硅片企业开工率恢复仍需时间,行业竞争格局有所优化,但市场竞争依然激烈,主要产品销售均价仍处于低位,但降幅收窄。公司在巩固和发展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基础上,加大光伏、半导体下游客户的拓展,石英坩埚产品的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加。公司对存货和部分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导致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承压。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4亿元,同比下降48.83%,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2.80亿元,同比减亏47.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3性损益的净利润-2.86亿元,同比减亏46.05%。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本期比上期主要会计指标2025年度2024年度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8429.8794652.83-48.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980.42-53597.0347.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605.34-53021.2246.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41.508359.31-138.78%本期比上期主要会计指标2025年末2024年末同期增减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77278.69106222.94-27.25%
总资产185543.19220930.49-16.02%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度2024年度本期比上期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542-2.785747.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2478-2.435148.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867-2.755846.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66-37.47增加6.8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34-37.07增加5.73个百分点
14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8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7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0000000.00元。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464500000.00元已于2023年11月30日存入公司
指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59688.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2740311.33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11月30日对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3]28118-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以简化程序召开“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5年4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25288.42万元中调出募集资金10040.90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半导体石英坩埚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欧晶科技。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5为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并结
合监管要求及协议实际履行情况,公司(含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
特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开户行专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50120188000564108活期174021.7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50120188000589170活期9506675.7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50120188000564451活期2662900.6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50120188000564533活期395983.52
合计12739581.67
注:期末账户余额不含已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余额263000000.0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16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6274.0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99.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040.9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040.9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681.5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1.70%是否已变更项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总本年度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目(含部分变进度(%)(3)可使用状态日
投资总额额(1)额投入金额(2)效益预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
更)=(2)/(1)期承诺投资项目
1、宁夏石英坩埚一期项目否7612.587612.58247.354656.7961.17%2025年2月-4467.74否否
2、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是25288.4215247.52---2027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3、半导体石英坩埚建设项目否-10040.901651.731651.7316.45%2027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否13373.0313373.0313373.03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6274.0346274.031899.0819681.5542.5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1、“宁夏石英坩埚一期项目”未达预期收益原因:报告期内,光伏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周期,行业内供需错配问题尚未根本缓解,产业链各环节开
17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工率维持低位,导致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均价仍处于低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整体经营环境承压。
2、“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公司结合客户需求、市场环境和发展规划审慎评估,对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动态控制,在满足当
前公司生产和研发需求的基础上,合理控制产能扩张和募集资金使用节奏,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与预期效果,实现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暂时降缓项目建设节奏,避免大额固定资产投资对公司资金的占用,更好地适应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基于谨慎性原则,暂未实施“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与此同时,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在专注已有产线的运营打造,提升产线效率的同时,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及时跟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协调各项资源配置,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实施,充分发挥投入资金的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不适用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不适用用进展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以简化程序召开“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5年4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变更情况合竞争力,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25288.42万元中调出募集资金10040.90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半导体石英坩埚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欧晶科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新增募投项目“半导体石英坩埚建设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100409000.00元募集资金的变更工作。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适用调整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及置换情况金25473036.61元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76669.8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6649706.42元募集资金的置换工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不适用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4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18的金额及原因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宁夏石英坩埚一期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846.1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宁夏石英坩埚一期项目”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暂未支付完毕,故暂未办理完成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工作。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除使用募集资金购买263000000.00元结构性存款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不适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19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对应的原承诺本年度投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是否
融资项目名称募集方式变更后的项目拟投入募集计投入金额进度(%)(3)项目金额态日期的效益预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
资金总额(1)(2)=(2)/(1)
2023年向不特定对向不特定对
半导体石英坩宁夏石英坩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象发行可转10040.901651.731651.7316.45%2027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否埚建设项目埚二期项目债券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以简化程序召开“欧晶转债”2025年改变原因、决策程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5年4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25288.42万元中调出募集资金10040.90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半导体石英坩埚建设项目”。
说明(分具体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不适用原因(分具体项目)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不适用情况说明
20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473036.61
元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76669.81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12月1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5473036.61元,拟置换金额25473036.6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已投入的自有资金金拟置换金额号目额额宁夏石英坩埚一期项
176125800.0025473036.6125473036.61
目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
2252884200.00
目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33730311.33
合计462740311.3325473036.6125473036.61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28118-10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以简化程序召开“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5年4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25288.42万
21元中调出募集资金10040.90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半导体石英坩埚建设项目”。
22第五节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欧晶转债”不提供担保。
23第六节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发行人于2025年11月24日向债券全体持有人支付了自2024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3日期间的利息。
24第七节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公司承诺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次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二)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次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公司严格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
25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二、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公司严格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保障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2025年3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欧晶转债”的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适用以简化程序召开债券持
有人会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欧晶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25年3月21日公告《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适用简化程序的“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除此之外,公司2025年度未发生其他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
(二)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公司定期向受托管理人提供信息及资料,积极配合并保证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
(三)公司严格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将公司经
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等与债券持有人权益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接受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公司股东的监督。
2025年度,“欧晶转债”偿债保障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6第八节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出具的《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该评级报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4年6月,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欧晶转债”评级结果为 AA-,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2025年6月,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 AA-,维持“欧晶转债”评级结果为 AA-,并将上述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7第九节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本次可转债发行前后,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比率(倍)2.242.352.331.921.49
速动比率(倍)2.032.181.941.791.39
资产负债率58.35%51.92%48.85%43.13%52.92%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7980.42-53597.0365392.7323838.6213342.62的净利润万元)
EBITDA/利息费用 -5.61 -19.70 894.88 181.10 26.83
近五年内,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利润累计规模能够覆盖利息支出,为公司的偿债能力提供了良好的保证。
公司目前的有息负债结构合理,长短期借款结合,公司银行资信状况良好,降低了公司有息负债偿付风险。整体上,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和偿债能力较好,偿债风险较低,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情况。
28第十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3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欧晶转债”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适用以简化程序召开债券
持有人会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欧晶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25年3月21日公告《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适用简化程序的“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除此之外,公司2025年度未发生其他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
29第十一节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与国信证券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规定:
“3.4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甲方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甲方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
(三)甲方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四)甲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五)甲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六)甲方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七)甲方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甲方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九)甲方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甲方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一)甲方或其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或者本期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
(十二)甲方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十三)甲方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新增借款、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十四)甲方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30(十五)甲方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六)甲方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八)甲方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十九)甲方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被托管、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二十)甲方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一)甲方未按照相关规定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十二)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承诺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二十三)募集说明书约定或甲方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四)甲方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十五)甲方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十六)甲方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十七)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安全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的,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发生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约定的重大事项如下:
312025年3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欧晶转债”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欧晶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25年3月21日公告《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适用简化程序的“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欧晶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发布回售提示性公告,提示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其持有的“欧晶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155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果明细表》及《证券回售付款通知》,“欧晶转债”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30张,回售金额为3004.65元(含息、税)。公司已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及回售手续费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
2025年4月25日,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
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
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4年度当期损益,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0001.85万元:(1)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经测试,本年需计提存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1418.47万元。(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等,若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则需对其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8962.92万元。(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
32准备;本次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73.88万元。(4)预付账款减值
准备:对采购合同预付款计提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309.68万元。(5)坏账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063.11万元。
公司2026年1月24日披露了《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2.05%,本次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5年度当期损益,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23418.92万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损失4189.22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
失13884.53万元,计提预付账款减值损失5533.15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87.98万元,合计计提23418.92万元。
2025年,光伏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周期,行业内供需错配问题尚未根本缓解,产业链各环节开工率维持低位,导致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均价仍处于低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整体经营环境继续承压。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处于亏损状态,但亏损幅度较2024年度显著收窄。
公司2026年1月24日披露了《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停产的公告》,为了减少亏损,降低运营成本,维护股东利益,欧晶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欧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宜兴市欧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产线停产,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生产。
除2025年3月公司变更“欧晶转债”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外,其他上述事项不涉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约定的应召开债券持有人大会的事项,无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除上述事项外,2025年度,发行人未发生其他《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列明的重大事项。
33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上述原因,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欧晶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44.7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7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年10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欧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欧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欧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4.71元/股向下修正为42.0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14日起生效。
2025年度,公司未向下修正“欧晶转债”的转股价格。
(以下无正文)34(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