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ST铖昌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公司本次调整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4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795.35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68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0603188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9692598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91059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3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31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截止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拟投入募集资募集资金累计投募集资金累项目名称号金(万元)资额(万元)计使用率
1序拟投入募集资募集资金累计投募集资金累
项目名称号金(万元)资额(万元)计使用率
新一代相控阵 T/R 芯片研发及产
139974.2632243.0380.66%
业化项目
卫星互联网相控阵 T/R 芯片研发
210936.3310004.1391.48%
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50910.5942247.1682.98%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新一代相控阵T/R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卫星互联网相控阵T/R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做出了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序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本次调整后达到预定可项目名称号用状态的日期使用状态的日期
新一代相控阵 T/R 芯片研发及产
12024年9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业化项目
卫星互联网相控阵 T/R 芯片研发
22024年9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及产业化项目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总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本次调整后达到预定可项目名称号用状态的日期使用状态的日期
新一代相控阵 T/R 芯片研发及产
1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业化项目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项目涉及的设备购置、晶圆流片、购置经营场所等各项投入有序开展,但受产品开发周期等因素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投资。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推行,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将“新一代相控阵T/R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25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分期投资计划及后续保障措施
2尚未投入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新一代相控阵T/R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将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公司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管理,高效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全面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确保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做出的决定,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项目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以满足后续的生产经营需要,因此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进行了合理调整,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3、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3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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