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
23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
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5日。7、出席对象:
(1)凡2026年9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提案
应选人数(6)
1.00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人
1.01 关于选举罗珊珊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2 关于选举王立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3 关于选举丁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4 关于选举张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5 关于选举白清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6 关于选举王文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
2.00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人
2.01 关于选举汤湘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 关于选举吕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3 关于选举马广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由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1.00、提案2.00需累积投票、逐项表决,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1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提案2应选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9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6年9月18日
17:00之前送达或邮件、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证券部,邮编:310030,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
邮政编码:310030
联系人:赵小婷、朱峻瑶
联系电话:0571-81023659
传真电话:0571-81023659
电子邮箱:ccir@zjcckj.com
七、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70”,投票简称为“铖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示例 累积投票制下给候选人的举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票 X1票
对候选人 B投 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均采用等额选举的方式,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位)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2026年9月23日上午9:15—9:25,
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9月 23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 9月 23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 全 权 委 托 先 生 / 女 士 ( 下 称 “ 受 托 人 ” )( 身 份 证 号码: )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备注 表决意见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码目可以投票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票提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1.00 应选人数(6)人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罗珊珊女士为公司第三
1.01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王立平先生为公司第三
1.02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丁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1.03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张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三
1.04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白清利先生为公司第三
1.05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王文荣先生为公司第三
1.06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2.00 应选人数(3)人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汤湘希先生为公司第三
2.01 √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吕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
2.02 √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马广富先生为公司第三
2.03 √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2、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股东对授权事项的具体指示,包括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每一审议
事项投赞成、反对或者弃权票的指示等。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3、提案1、2项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此两项提案时请填写选举票数,每项议案中子议案
合计的选举票数不得超过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打“√”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