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规定。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将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董事,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能够依法保障职工董事进入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决策,充分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合理、客观,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共同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金浪
金浪
吕延涛
郑成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 H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