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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成福)
本人作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
事规则的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各次董事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0年11月经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01月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换届选举后届满离任。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郑成福,1981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浙江欧伦电气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青蛙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宇星紧固件(嘉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影响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参加董事会情况情况董事应出席亲自是否连续两姓名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出席次未亲自参席次数次数的次数的次数次数加会议郑成福7700否2
本人任职后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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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5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本人应参加
2次,实际参加2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了日常会议,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管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保证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能有效实现对公司的管理,稳定有序地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上市公司配合的情况
2025年,本人除利用现场、网络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了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还经常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十五日,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情况,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自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参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协会及公司组织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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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发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于2025年0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及调整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除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外)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0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和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是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于2025年07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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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517.17万元(不包含理财余额4500.00万元,暂时补流金额10000.00万元,支付的承兑保证金2325.15万元)。2025年度募投项目支出7012.71万元,利息收入166.18万元,理财利息收入105.08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0.03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及发行费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00元。2025年度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支出29.36万元,利息收入0.02万元。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5年0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对《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5年01月25日,公司对外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
2025年07月15日,公司对外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5年0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对《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5年0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对《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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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情况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原则。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制作的《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予以审阅,结合对公司现场考察的情况,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执行。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5年,董事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最新规定,于2025年0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同时新增制定相应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二)其他事项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3、报告期内,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四、总体评价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
与公司治理,切实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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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营和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
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未来,本人虽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但仍将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希望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未来持续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取得更辉煌的成绩。
(以下无正文)
6一彬科技(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郑成福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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