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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邦新材: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主板)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强邦新材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拟与关联方 STRONG PLATES EUROPE S.L、东莞市彩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武汉市哥德堡印刷器材有限公司、南京江南雨印刷设备有限公司、东莞

市锦晟印刷器材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产品销售合同》,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约定2026年至2028年发生日常经营性

关联交易不含税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1400.00万元其中预计销售金额不含税

总金额不超过80500.00万元,服务金额不含税总金额不超过900.00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事项进行审议并获全体委员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同意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已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合同协议签署以及相关工作开展等具体事宜。

1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额度生效后,公司此前审议的关联交易额度与本公告

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关联交易内关联交易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关联方容与定价原类别预计金额预计金额预计金额则

STRONG PLATES 印刷版材

EUROPE S.L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市场定价

东莞市彩度印刷器材有4000.004000.004000.00印刷版材限公司市场定价武汉市哥德堡印刷器材

向关联人2500.002500.002500.00印刷版材有限公司市场定价销售产南京江南雨印刷设备有

品、商品1200.001200.001200.00印刷版材限公司市场定价

东莞市锦晟印刷器材有1000.001200.001200.00印刷版材限公司市场定价

小计26700.0026900.0026900.00

东莞市彩度印刷器材有100.00100.00100.00销售服务限公司市场定价武汉市哥德堡印刷器材

委托关联100.00100.00100.00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市场定价人销售产南京江南雨印刷设备有

品、商品100.00100.00100.00销售服务限公司市场定价

小计300.00300.00300.0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实际发生额关联交易关联交易2025年度2025年度预关联方占同类业务类别内容发生金额计金额比例(%)

STRONG PLATES

EUROPE S.L 印刷版材 11740.66 18000.00 7.92%东莞市彩度印刷器材有

印刷版材2596.332800.001.75%向关联人限公司销售产武汉市哥德堡印刷器材

印刷版材1518.521800.001.02%

品、商品有限公司南京江南雨印刷设备有

印刷版材555.311000.000.37%限公司

东莞市锦晟印刷器材有印刷版材499.85600.000.34%

2关联交易关联交易2025实际发生额年度2025年度预

关联方占同类业务类别内容发生金额计金额比例(%)限公司

合计16910.6724200.0011.40%

【注】:表中“2025年度发生金额”已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STRONG PLATES EUROPE S.L

STRONG PLATES EUROPE S.L 成立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法定股本

3000 欧元,执行董事 Alberto Martinez Redondo,注册地址为 No.348 Street

Valencia Barcelona,主营业务为印刷版材销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3208329.82欧元,净资产为

7569609.95欧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31182936.93欧元,净利润1508468.96欧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东莞市彩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东莞市彩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9日,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苏如敏,注册地址为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上元街2号,经营范围为“销售:印刷器材、印刷设备及其周边零配件、印刷耗材、感光胶、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金属制品、办公用品、纸制品;

产品包装设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3925559.04元,净资产为

3503649.08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9383272.20元,净利润780821.59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武汉市哥德堡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武汉市哥德堡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28日,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何卫东,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西湖区养殖场将军花园 C

3区10栋1单元102室(12),经营范围为“印刷设备及耗材、办公设备及耗材、自动化工业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1225534.42元,净资产为1493570.51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7686596.20元,净利润81434.71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南京江南雨印刷设备有限公司

南京江南雨印刷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14日,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何翮,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龙眠大道618号协众雅居10幢1710室(高新园),经营范围为“印刷设备及配件、印刷耗材、文化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005127.12元,净资产为-1728950.27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5880680.75元,净利润-653498.22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东莞市锦晟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东莞市锦晟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26日,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白福钱,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坑尾街1号

201,经营范围为“印刷设备及配件、印刷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膜材料、五金制品、光电子产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

4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012715.55元,净资产为784978.76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5773285.89元,净利润70458.99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STRONG PLATES EUROPE S.L系公司参股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系公司关联法人;东莞市彩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武汉市哥德堡印刷器材有限公司、南京江南雨印刷设备有限公司、东莞

市锦晟印刷器材有限公司等系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在与公司的过往交易中履约情况良好,其目前的财务状况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销售商品及接受服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实际交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与《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及实现业务发展的合理商业行为,可以实现

5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源优势互补,且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较强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同时,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平等协商、等价有偿、公正公允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及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审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与持续发展。相关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董事会审议意见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此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事项已经公司

6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主板)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7(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蕾周永鹏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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