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曾大鹏)
作为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深度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监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与决策支撑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曾大鹏,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成都理工大学法学系助教、讲师,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威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本人在2025年度持续强化履职意识,提升履职专业性,通过出席会议、现场
调研、远程沟通、专业学习、与各方交流等多种方式,全面参与公司治理监督,全年履职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报告期内,无无故缺席会议、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未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各项履职行为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5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会前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结合专业知识对议案进行审慎分析,会中积极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本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董事姓名本年应参亲自出席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数出席股东是否出席加董事会次数数会的次数年度股东次数会曾大鹏55002是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审计计划、审计机构续聘等核心事项;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次,重点审议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会议的
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规定,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进行沟通。在与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方面,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定期审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着重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审计流程、审计计划及问题整改执行情况,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强化监督职能,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方面,与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密切沟通,交流审计重点、风险领域及审计计划,监督审计工作开展进度与质量,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客观、真实出具审计报告,保障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四)在公司现场的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统筹开展工作,全年多次前往公
司、项目现场开展工作,亦通过远程方式完成业绩说明等履职行为,履职方式贴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满15天。对于定期报告,本人持续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充分沟通,监督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对于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设立,主动听取其经营状况,包括安徽省强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甚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安徽芸瓷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易加易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等,深入了解公司产业布局及子公司运营情况;同时前往公司各厂区现场调研,参观生产流程,与公司管理层沟通经营状况与发展举措,掌握一线经营信息;同时,为适应资本市场监管政策更新要求,持续提升独立董事履职专业性和有效性,本人参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班进行系统学习并在公司内部参与董事、高管相关法规培训。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始终秉持透明、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提供各项经营数据和决策信息,确保独立董事能够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在相关会议中,公司管理层能够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公司在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方面展现了高度治理水平,为董事发挥作用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保护投资者权益是独立董事的核心职责之一。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利润分配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审查决策程序的合规性与公允性;督促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督促公司完善治理机制,提升经营管理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股东利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搭建公司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桥梁,通过参与公司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直接交流;关注公司网络投票、电子化股东会等机制的实施,降低中小股东参与成本,保障其合法诉求得到充分讨论和回应;定期审阅投资者反馈意见,将中小股东普遍关注的问题反馈至公司管理层,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和回应,推动公司治理持续完善。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事项
本人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作为监督重点。在审阅公司定期报告,以及关联交易、募投项目延期、理财额度调整等临时公告时,严格核查披露内容的详实性、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重大经营事项、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信息,保障投资者能够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本人持续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对公司提交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专项报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募投项目延期
等议案进行审慎审议,独立评估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及收益性,重点核查募集资金是否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及相关规定专户存储、是否按既定用
途使用、决策程序是否合规。
(三)子公司运营及对外投资事项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产业布局及子公司运营情况,多次听取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设立、经营状况及收购进展汇报,包括安徽省强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上海甚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的业绩表现、安徽芸瓷微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及上海易加易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的运营状况与收购进展,并前往公司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子公司生产流程、经营规划及发展难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全面、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通过出席会议、现场调研、专业监督、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对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审计工作、子公司运营等重点事项进行了持续、有效的监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独立监督作用,为公司的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和健康发展提供了专业支撑,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未来,本人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继续推动公司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和治理水平;密切关注资本市场监管政策更新和行业发展动态,持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动态,提升独立判断和专业监督能力;持续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
保持顺畅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曾大鹏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