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0证券简称:中国铀业公告编号:2025-001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1333号)同意,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中国铀业”,证券代码为“001280”。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248181818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158087259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5年
12月3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
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2101507.771486182.361480009.931534035.37
非流动资产671561.12582073.72435262.85381357.04
资产总计2773068.902068256.081915272.781915392.41
流动负债891278.07453180.23532734.19765416.95
非流动负债595546.44426401.73362958.12188709.41
负债合计1486824.51879581.96895692.31954126.36
股东权益合计1286244.391188674.121019580.47961266.05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955133.351727877.831480086.641053537.74
营业利润118731.81219569.19181433.67175482.62
利润总额117741.57216086.95189734.51176020.57
净利润87084.93171219.23151067.87152029.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76499.35145849.06126192.45133368.58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76197.67136733.10128700.77125916.99润
2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1597.0250591.4788606.50160955.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224.51-147451.97-48923.03-70267.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6558.39-18977.30-86720.07-147423.5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558.372049.88-2211.595059.30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7704.77-113787.93-49248.18-51675.8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14212.38361917.15475705.08524953.26
2025年62024年122023年122022年12
主要财务指标月30日月31日月31日月31日
流动比率(倍)2.363.282.782.00
速动比率(倍)1.391.511.811.13
资产负债率(合并)53.62%42.53%46.77%49.8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9.18%34.17%36.13%37.19%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6.365.865.05不适用股)
2025年1-6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568.359.2112.05
存货周转率(次)0.932.202.031.27
利息保障倍数(倍)20.7221.3915.2310.4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39723.62267666.33242522.01243793.8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76499.35145849.06126192.45133368.5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76197.67136733.10128700.77125916.99
后的净利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23%0.35%0.51%0.8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150.280.49不适用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26-0.63-0.27不适用
现金分红(万元)--73958.25-
注: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期末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总股本;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
3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末存货账面价值+期初存货账面价值)/2];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费用+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根据大信会计师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
1-03631号),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内容、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239.1947.67-165.99-209.1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2779.858385.849108.897811.68
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2022.91-17500.00-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3023.535309.615420.885012.74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179.1643.77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979.00-3256.688406.30983.25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2792.5085.26395.250.19损益项目
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1792.6912594.615486.1513642.50响的合计
减:所得税影响额930.762426.362966.054614.13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560.251052.285028.431576.78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301.689115.96-2508.337451.59影响额
4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5年6月30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正常。公司经营模式、经营环境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5年1-9月财务数据进行
审阅并出具“大信阅字[2025]第1-00020号”审阅报告。2025年1-9月,公司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资产总计2785815.482068256.08717559.4034.69%
负债总计1445712.70879581.96566130.7464.36%
所有者权益总计1340102.781188674.12151428.6612.74%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1-9月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376384.791117428.07258956.7223.17%
营业利润187618.90142190.4945428.4031.95%
利润总额184337.31139674.0244663.2931.98%
净利润135290.78114371.2520919.5318.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960.3895187.1924773.1926.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119781.9091499.4928282.4130.91%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状况良好,资产总额为2785815.48万元,较2024年末增长34.69%,负债总额为1445712.70万元,较2024年末增长64.36%。负债总额的变动比例较大,主要系2025年1-9月银行借款等增加所致。
2025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376384.7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3.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960.3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6.0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781.9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30.91%。2025年1-9月,公司整体业绩表现同比上升,主要系公司与主要客户
中国核电之间2025年度销售定价相较2024年度有所上升,且公司向主要客户中国核电的销售数量同比提升,自产及外购天然铀产品销售业务收入及利润水平相应增长。
52025年度的公司业绩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950000至20000001727877.8312.86%至15.7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000至165000145849.069.70%至13.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153000至158000136733.1011.90%至15.55%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上述业绩预测为公司初步预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公司预计2025年度的收入及利润水平同比提升,主要系天然铀业务收入及利润水平增长所致。2025年度,根据中国核电的年度采购计划,公司对其销售天然铀产品的数量同比增加,加之公司与主要客户中国核电之间2025年度销售定价相较2024年度有所上升,因此,预计2025年度公司自产及外购天然铀产品销售业务收入及利润水平相应增长,公司的收入及利润水平亦同比增长。
发行人是专注于天然铀和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业务的矿业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从事天然铀资源的采冶、销售及贸易,以及独居石、铀钼、钽铌等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产品销售,主要产品为天然铀、氯化稀土、四钼酸铵、五氧化二钽和五氧化二铌。报告期内,发行人天然铀业务收入为
919448.47万元、1323490.35万元、1589758.98万元和868952.90万元,占当
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9.22%、91.92%、93.35%和92.08%,是发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
天然铀产品市场价格主要受市场供求关系、全球重大政治事件、产能变化、
浓缩服务价格、国际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全球天然铀市场价格受国际局势与地缘政治因素的影响可能在短期内出现小幅回落,但长期市场价格根据 UxC公司预测呈企稳增长态势。按照国际天然铀市场惯例,发行人与部分客户、供应商签署长贸合同,通常基于固定价格、一段时期市场均价、交货当期现货价/长贸价等因素综合确定天然铀产品的交付价格,在市场价格短期回落时,发行人对主要天然铀客户的定价机制能够一定程度上保障发行人的利润水平。此外,发行
6人部分天然铀产品销售价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确定。发行人国际天然铀贸易业务
交易定价主要参考行业公认的两家咨询机构(UxC公司、Trade Tech公司)定期
发布的 U3O8价格,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并存在一定的价格风险敞口。报告期内,发行人开展的销售天然铀并部分购回业务中差额销售部分的销售价格系交易双方于2023年开展销售天然铀并部分购回业务前基于谈判时
点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的固定价;受天然铀市场价格提升影响,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存在差额销售部分销售价格低于预计销售成本的情形,发行人已计提了预计负债,未来尚待执行的差额销售部分存在风险敞口。
2022-2024年,国际天然铀市场年度平均价格整体呈现持续上涨态势,系发
行人业绩增长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2025年1-6月,国际天然铀市场价格则出现一定幅度回落并在高位波动。在2025年第一季度市场价格下降时,发行人天然铀业务的综合毛利率及利润水平同比有所下滑。若国际天然铀市场价格持续或大幅下滑,则可能导致发行人天然铀业务销售价格或毛利率下降,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业务的产品主要为氯化稀土、四钼酸
铵、五氧化二钽和五氧化二铌。其中,氯化稀土与四钼酸铵的销售价格和毛利率主要受稀土市场价格、四钼酸铵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内存在较大波动;
氧化钽铌及其副产品销售系发行人2025年新开展业务,五氧化二钽与五氧化二铌的销售价格主要受钽铌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2025年1-6月毛利率较低主要系该业务尚处于开展初期,业务规模较小导致单位成本相对较高。若未来期间稀土行业、钼行业出现产能集中释放、下游应用领域发展速度放缓、市场供需缺口不
利变化或发行人钽铌业务开展不及预期等情况,可能导致稀土市场价格、四钼酸铵市场价格及氧化钽铌市场价格下降,从而拉低发行人相应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毛利率,对发行人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业务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除天然铀和其他产品销售价格外,发行人盈利能力还与下游市场需求、矿山生产情况、原材料采购价格、汇率波动等多项因素相关,公司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中披露。如果上述单一风险出现极端情况或多项风险叠加发生,公司可能面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风险。
7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823683.23万元、
1197903.23万元、1333973.65万元和841789.7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78.18%、80.93%、77.20%和88.13%,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对中核集团的销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02%、53.54%、47.13%和67.42%。
由于核电行业的特殊性,我国的核电项目均由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国电投集团和华能集团独立或合作开发运营,公司是中核集团内天然铀产品独家供应商,因此,公司天然铀产品的下游客户相对集中且稳定。若公司下游行业或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而减少了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需求,或公司在交货期、交付量等方面无法及时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同时公司不能及时开拓新的客户或业务领域,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核集团是国内唯一拥有完整核燃料循环产业的集团,在我国核科技工业中占据重要地位。公司主要产品天然铀是核工业发展的基础原料,中核集团对天然铀产品需求较大,我国核工业产业链的分布决定了发行人的上下游以关联方为主。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中核集团及下属单位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505941.73万元、792471.10万元、814275.97万元和643968.1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02%、53.54%、47.13%和67.42%,主要系向中核集团及下属单位销售天然铀等。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中核集团及下属单位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金额分别为177602.19万元、143097.77万元、347919.23万元和101925.08万元,占公司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1.91%、11.90%、23.97%和13.21%,主要系向中核集团下属单位采购天然铀、进口代理服务、矿山服务、工程服务等;
其中,发行人作为国家天然铀战略资源的保障主体,除自有铀矿开采外,还通过在国际市场采购天然铀,向国内核电站进行供应;发行人制定和执行天然铀进口计划,主导天然铀进口事项;单位 A 作为中核集团内具有核燃料进出口资质的单位,发行人委托其负责办理天然铀进口合同项下天然铀相关进口及清关环节手续等辅助性工作。公司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合理的商业或生产经营需求,符合行业结构和经营特点,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对发行人经营独立性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8发行人不断完善自身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在公司制度文件
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回避表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发行人关联交易程序的合规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并确保关联交易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或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具有必要性、合理性,或不能严格按照公允的价格执行,公司仍然存在关联方及利益相关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此外,若行业环境、政策或供需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关联销售或采购金额可能随之出现重大波动,从而影响公司经营财务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截至2024年底,国内在建核电机组数量和总装机容量均保持世界第一,商运核电机组数量位居全球第二。国内核电用户对天然铀的需求预计将稳步提升。
中国铀业已同中国核电签署了长贸协议,约定未来向中国核电下属核电公司供应天然铀。在自有矿山天然铀生产的基础上,中国铀业结合下游客户需求计划、存货水平和国际天然铀市场价格等情况,同哈原工、欧安诺等供应商签订了天然铀供应长贸合同,以满足天然铀客户的需求。
发行人自产及外购天然铀产品销售业务毛利率受到销售长贸协议、采购长贸
协议等因素共同影响,销售及采购长贸协议的定价通常基于固定价格、一段时期市场均价等因素综合确定。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中国核电每年的销售均价受到长贸协议约定的固定价格及销售前一年的市场均价共同影响,由于发行人与中国核电的长贸协议定价公式中选取的市场价格区间为交付前一年度,导致年度销售价格的变动趋势相对天然铀现货市场价格的变动趋势存在滞后性;考虑到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天然铀供应商的天然铀采购长贸协议定价中所参考的市场价格区
间通常为1-9个月,发行人与中国核电的天然铀销售长贸协议定价中所参考的市场价格区间相较采购长贸协议存在滞后性。因此,在2022-2024年天然铀年度市场平均价格持续上升的背景下,发行人自产及外购天然铀产品销售业务的综合毛利率持续下降,分别为26.79%、23.38%和20.48%;2025年1-6月,在全球天然铀现货市场价格呈现高位波动态势的背景下,发行人自产及外购天然铀产品销售业务的综合毛利率已回升至23.02%,接近2023年的毛利率水平。
9如果由于供应商不能按期履约,或中国铀业自产天然铀产量不足,或中国铀
业不能在国际天然铀市场中获得数量、期限匹配的天然铀产品等原因,可能导致中国铀业无法完成向下游用户交付天然铀的履约责任或增加履约成本,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考虑到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中国核电的长贸协议定价公式中选取的市场价格区间为交付前一年度,导致双方年度销售价格的变动趋势相对天然铀现货市场价格的变动趋势存在滞后性,若在天然铀市场价格快速上涨期间,可能导致发行人天然铀业务的毛利率出现下滑。此外,若未来天然铀市场价格或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则将可能导致天然铀产品销售业务毛利率出现波动,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发行人作为天然铀业务占比较高的矿业公司,持续取得较高品位的天然铀矿山资源是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拥有6宗铀矿探矿权、19宗天然铀或铀钼矿采矿权。为实现公司业务稳定发展,公司不断进行现有矿山的增储勘探,对拥有的探矿权持续加强勘查找矿,并积极获取具备铀资源潜力的探矿权,以期实现公司矿山资源的扩充。随着现有矿山的持续开采,如未来公司不能持续获得新的资源储量,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矿山资源储量进行勘查核实。受专业知识、业务经验、技术水平和地质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资源储量的核实结果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
2023年公司启动罗辛铀矿四期开发项目,2024年公司决定建设“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纳岭沟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等多个天然铀开采项目。随着矿山开发利用的持续推进,公司目前备案/已勘查的矿产资源储量、矿石品位与实际可利用资源量、实际开采的矿石品位可能存在差异,可能存在相关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收入分别为407026.67万元、
537655.43万元、735967.00万元和226047.8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
10别为39.50%、37.34%、43.22%和23.95%。
公司境外业务涉及多个国家或地区,多分布于发展中国家或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公司境外业务容易因受到当地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其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地方政治或军事紧张局势和政府更迭、外交关系变动,政策、法律制度或优惠措施变更,外汇管制、贸易限制或经济制裁,所投资境外矿山停产损失等。
公司存在因境外项目发生风险事件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位于纳米比亚的罗辛铀业为发行人重要的天然铀生产基地,根据我国商务部等部门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纳米比亚政局稳定,社会治安良好;法制健全,市场经济机制完整;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政府重视吸引外资,在非洲属于投资环境比较好的国家”,但不排除纳米比亚未来政治经济环境变化进而影响罗辛铀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可能。
报告期内纳米比亚与采矿和铀出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纳米比亚《矿产(勘探和采矿)法》《原子能和辐射防护法》,罗辛铀业生产经营需持有采矿、勘探许可证以及出口核材料的许可证等资质。如罗辛铀业持有的上述资质未能成功续期,或纳米比亚天然铀行业的监管政策、税收制度发生变化,而发行人未能及时了解当地的监管、经营环境的变化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存在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租赁土地房产未取得出租方权属证书或未进行租赁备案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存在面积共计45164.35平方米的境内生产辅助用房、厂房及宿舍楼等建筑物尚未取得权属证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新增尚待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中,锦原铀业新增房屋系员工宿舍,
其他新增尚待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为内蒙矿业、中核华中、中核南方、天山铀业
募投项目新建厂房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原铀业、中核华中已取得上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其余相关境内控股子公司已取得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预计办理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存在147宗租赁土地和2宗租赁房产未取得出
11租方持有的权属证书。未取得出租方持有权属证书的租赁土地房产均已取得当地
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不存在不能继续使用或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存在41宗境内租赁房产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手续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未来公司若因土地房产瑕疵、拆迁改建等原因被要求拆迁,将可能给公司的短期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上述风险因素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特此公告。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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