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6-068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7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6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 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相关授权,本次分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2026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6年前三季度。
(二)根据公司财务部编制并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 2026年前三季度
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1835024.82元。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12601709.5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70494861.30元。根据合并报
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70494861.30元。
(三)综合考虑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以及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
会授权的分红上限要求,公司计划以现有总股本 222185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含税),共计派发 1110928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四)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
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
发生变化的,公司最终以实施 2026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所处行
业环境、企业发展规划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