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6-055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9月 14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4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4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国奉先生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 20号会议室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1人,代表股份 166394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9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人,代表股份 144021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2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5人,代表股份 223739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6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5人,代表股份 894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人,代表股份 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4人,代表股份 893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分 表决
提案名称 股数
编码 类 股数 股数股数(股) 比例 (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股) (股)
)《关于延长 总表决 165680721 99.5707% 9860 0.0059% 704400 0.4233%公司向不特 情况定对象发行
1.00 可转换公司 其中, 通过
债券股东会 中小股 179781 20.1088% 9860 1.1029% 704400 78.7883%
决议有效期 东的表的议案》 决情况《关于提请 总表决 165680721 99.5707% 9860 0.0059% 704400 0.4233%股东会延长 情况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2.00 次向不特定 其中, 通过
对象发行可 中小股 179781 20.1088% 9860 1.1029% 704400 78.7883%
转换公司债 东的表
券相关事宜 决情况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 1.00、议案 2.00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元清、韩海洋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
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09月 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