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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锻造: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07-15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1282证券简称:三联锻造公告编号:2025-042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同华高新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安徽同华高新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同华”) 减持公司股份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前,高新同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1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0.1447%,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6月26日实施完毕。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股东高新同华减持公司股份 90200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股东高新同华持股数量由16009800 股变动至2241372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高新同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2218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0.1447%减少至10.0000%。高新同华不 存在一致行动人。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高新同华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高新同华于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7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达到28528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其股份减持比例触及5%整数倍。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2、减持股份情况: 高新同华于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7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285280股,其中90200股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完成减持,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总股本的0.0568%;195080股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减持,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的0.0878%,累计减持比例为0.1447%。高新同华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减持股票减持股数 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比例 名称方式种类(股) 2025年5月6日到6月25日27.8749902000.0568% 高新 集中 A 股同华竞价股票 2025年6月26日到7月14 20.87531950800.0878% 日 合计//2852800.1447% 注:(1)上表中减持区间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6月25日对应的减持内容按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的减持情况填写,减持比例为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前总股本158704000股为计算基数。 (2)上表中减持区间为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14日对应的减持比例为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222185600股为计算基数。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同华高新技术中心(有限合伙)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漳河路30号汇峰跨境住所电商产业园一楼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5月6日-2025年7月14日高新同华基于经营发展需要于2025年5月6日至 2025年7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数量为285280股,其中90200股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完成减持,占公司2024年年权益变动过程度权益分派实施前总股本的0.0568%;195080股于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减持,占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的0.0878%,累计 减持比例为0.1447%。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股票简称三联锻造股票代码001282一致行动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有□无?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股份种类(A 股、B 股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等) A 股 28.5280 0.1447 合计28.52800.144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多选) 其他□(请注明)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源(可多选)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 股数(股)股数(股) 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610000010.14472221864010.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10000010.1447222186401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注:(1)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6月 26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58704000股变更为222185600股。2024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股东高新同华减持公司股份90200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股东高新同华持股数量由16009800股变动至22413720股。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安徽同华高新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2)上述持股比例均保留小数点后4位,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 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本次变动是否为履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行已作出的承诺、 004)。 意向、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新同华本次减持与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是□否? 六十三条的规定,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是否存在不得行使例。 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是□否□于要约收购的情形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安徽同华高新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3、高新同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安徽同华高新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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