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3证券简称:豪鹏科技公告编号:2025-090
债券代码:127101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
100%,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
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召开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将视具体情况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进展情况1、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供应链”)、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鹏科技”)及博科能
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科能源”)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编号:2025圳中银布额协字第00171号、2025圳中银布额协字第00174号、2025圳中银布额协
字第00175号),授信额度分别为:豪鹏供应链人民币叁亿元整、曙鹏科技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博科能源人民币壹亿元整。同时,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圳中银布保字第00171号、2025圳中银布保字第00174号、2025圳中银布保字第00175号),分别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近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豪鹏”)及豪鹏供应链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融资额度协议》(编号:BC2025081500002133、BC2025081500002136、BC2025081500002138),融资额度分别为:公司人民币贰亿元整、广东豪鹏人民币贰亿元整、豪鹏供应链人民币贰亿元整。同时公司与浦发 银 行 签 署 了 《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 编 号 : ZB7934202500000017 、ZB7934202500000018),分别为广东豪鹏及豪鹏供应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近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7300BY25000918),为宁波银行对豪鹏供应链享有的最高限额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和相应的利息、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JXTP41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社区罗山工业区9号第10栋厂房401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采购代理服务;
贸易经纪;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
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认证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豪鹏供应链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年末2025年6月末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86408.3399636.99
负债总额76477.9389185.7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76477.9389185.78
净资产9930.4110451.20
2024年度2025年1-6月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49428.7834031.52
利润总额-131.48694.40
净利润-98.62520.80经查询,豪鹏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0033477H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9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福民社区超顺工业区2号101人民路221号
楼房六101、楼房七101
注册资本:9337.08252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及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的生产。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曙鹏科技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年末2025年6月末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30039.50152587.90
负债总额94633.66117926.9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900.008440.00
流动负债总额83989.49106792.28
净资产35405.8534660.92
2024年度2025年1-6月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85948.8041723.46
利润总额11625.65-1119.39
净利润11228.26-744.93经查询,曙鹏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5741383D
成立日期:2011年2月2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清路 4 号金美威第二工业园 A 栋
401
注册资本:9881.6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电动自行车电源模块、笔记本电池组、移动电源、电池
保护板、充电器、风光电一体储能系统、锂离子电池组、锂聚合物电池组、锂电
池组、镍氢电池组、镍锌电池组;电池相关零配件销售;电池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电池组加工服务;LED、电源管理系统、能源系统、计算机软硬件、特种车技术
的开发;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和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等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涉及备案许可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博科能源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年末2025年6月末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14754.27115016.92
负债总额79599.9879477.1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345.0021310.00
流动负债总额64412.7259844.67
净资产35154.2935539.81
2024年度2025年1-6月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41657.0928691.86
利润总额2914.74311.92
净利润2939.85385.52经查询,博科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4P9L55G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松柏岭大道38号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动力电池模组、
储能电池模组、电池保护板封装、电源管理系统及电源系统的研发及销售。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认证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广东豪鹏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年末2025年6月末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39047.32631415.49
负债总额446310.07537961.1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3524.2656077.17
流动负债总额392013.46480933.88
净资产92737.2593454.34
2024年度2025年1-6月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13883.53178056.93
利润总额-9484.32315.46
净利润-7190.41717.09经查询,广东豪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一)豪鹏供应链、曙鹏科技、博科能源分别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编号:2025圳中银布额协字第00171号、2025圳中银布额协字第00174号、2025圳中银布额协字第00175号)及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圳中银布保字第00171号、2025圳中银布保字第00174号、2025圳中银布保字第00175号)。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债务人: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博
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额度(主债权额度):豪鹏供应链:人民币叁亿元整;曙鹏科技:
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博科能源:人民币壹亿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债权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5、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广东豪鹏、豪鹏供应链分别与浦发银行签署的《融资额度协议》(编号:BC2025081500002136、BC2025081500002138)及公司分别与浦发银行签署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7934202500000017、ZB7934202500000018)。主要内容如下:1、协议主体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授权额度(主债权额度):广东豪鹏:人民币贰亿元整;豪鹏供应链:
人民币贰亿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债权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
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公司与宁波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7300BY25000918)。
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授权额度(主债权额度):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
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
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
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700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509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85.8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已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84765.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76.14%。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1、豪鹏供应链、曙鹏科技及博科能源分别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编号:2025圳中银布额协字第00171号、2025圳中银布额协字第00174号、2025圳中银布额协字第00175号);
2、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圳中银布保字
第00171号、2025圳中银布保字第00174号、2025圳中银布保字第00175号);
3、公司、广东豪鹏及豪鹏供应链分别与浦发银行签署的《融资额度协议》(编号:BC2025081500002133、BC2025081500002136、BC2025081500002138);
4、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7934202500000017、ZB7934202500000018);
5、公司与宁波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7300BY25000918)。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