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3证券简称:豪鹏科技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31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月4日(星期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潘党育先生主持,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地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如下:
议案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发行对象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
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金额,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2.5:发行数量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9994.31万股的30%,即不超过2998.29万股(含本数)。其中,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含发行前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5%,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通过深交所
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以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要求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
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2.6: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要求有变更的,则限售期根据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2.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储能电池建设项目44728.5040000.00
2钢壳叠片锂电池建设项目41840.1740000.00
合计86568.678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部分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2.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2.9: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2.10:发行决议有效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本方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豪鹏科技: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豪鹏科技:关于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编制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豪鹏科技: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
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0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6年1月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5SZAA5B0222)。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就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进行了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机制,向股东提供持续、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豪鹏科技: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以及发
行时的具体方案,在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相关事宜,并在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变化时等,在股东会批准的本次发行方案范围内对上述方案进行调整;
(2)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
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3)就本次发行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
关发行申报事宜,回复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4)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并聘请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事务
所等中介机构,并决定向相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及股份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协议及其项下的完成交割所需的其它应予签署的文件、保荐协议、承
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
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
申报事宜,回复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5)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完成后,办理股份登记、上市、锁定,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6)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方案以及募
集资金使用方案应审批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批准、签署有关财务报告、盈利预测(若有)等发行申报文件的相应修改;
(7)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过程中的重大合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以及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根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8)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所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
门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9)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股票的政策、审核要求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
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中止实施,或者决定终止本次发行事宜并向监管机构申请撤回本次发行;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
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及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为规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6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7)。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