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监事会日常监督和议事行为,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召开监事会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5、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6、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7、2024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议案;
8、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12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4次股东大会会议,对会议召开程序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一)检查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二)检查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运行稳健;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
(三)检查关联交易情况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检查对外担保情况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因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部分子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均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六)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能得到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展望2025年度,监事会将始终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监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的各项业务运营,确保其遵循市场规律和行业标准,同时积极防范和化解潜在的风险。
监事会将加大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审查力度,确保其科学合理、有效运行。此外,监事会还将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各方密切沟通,共同推动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监事会将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注重监督与服务并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监事会也将积极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专业能力,以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后续监事会将在依法依规有序落实自身机构撤销的衔接工作中,通过配合完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畅通信息共享、强化资源保障等系统性举措,助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平稳接续监督职能,保障治理架构无缝衔接及监督制衡机制有效延续,在相关职能转移完成前,公司监事会将持续强化过渡期的监督保障,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工作,确保顺利完成过渡。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