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黄启忠)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黄启忠: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生于1962年,博士学位。
中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导,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
本人是国家航天技术专家组成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发动机材料专家组成员,教育部新型飞行器联合研究中心副主任兼轻质耐高温材料分中心主任;中国复合材
料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金属学会炭素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炭-石
墨材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湖南大学化工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教授,湖南金阳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五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金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湖南三启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出席次委托出席缺席次投票情况次数数次数数除薪酬议案回避表决黄启忠6600外,均为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股东会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黄启忠3300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了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期间本人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本人依据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对所提交的议案及讨论事项均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性。此外,本人参加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做了充分的研讨和确认。
(四)年度审计工作的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就年度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及审计成果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进行了沟通。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关联交易的确认及
披露、重大投融资业务、资产减值确认、募集资金的使用、年报关注的重要经济
活动事项会计处理的科学性与合规性、重要会计政策的选择与披露、影响年报质
量的重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重要问题与处理方法、会计
政策变更的影响及处理结果等方面进行了多次沟通、探讨和交流,确保重大经济活动的处理合规合法,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并关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现场工作及对公司进行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研,参加公司战略研讨会,重点了解、关注了公司未来战略计划、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董事会决议
执行、年度审计计划及成果等情况。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听取了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并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关注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积极为公司规范经营提出建议,推动公司良性发展。此外,本人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同时,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留住并吸引能够支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研发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管理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报告期内,公司推动实施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完成了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的过户。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经过薪酬考核委员会的认真研究和探讨,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完成
由于公司股价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谨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豪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豪鹏转债”尚有9313张未转股,本次赎回“豪鹏转债”数量为9313张,赎回价格为100.34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50%,且当期利息含税),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934466.42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同时公司股份总数因“豪鹏转债”转股累计增加19333056股,短期内对公司每股收益会有所摊薄,但从长期看,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回报。
(三)关于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事项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采取措施,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督促公司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之日的总股本8199613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
6202270股及正在履行回购注销程序的限制性股票1386126股后的总股本
744077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8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合计分配现金35715715.68元(含税)。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5年4月9日,公司再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4%,公司再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人认为,公司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在实施股份回购以传递市场信心的同时,坚持通过现金分红与广大股东共享经营成果。这种“分红+回购”的组合拳,既体现了公司对内在价值的高度自信,也切实增强了投资者的获得感和认同感,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提振投资信心,推动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同频共振,实现长远稳健发展。
(四)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正,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2025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
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的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内部审计机构提
交的《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对外担保管理专项审计报告》《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项审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
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七)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4、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
资者诉求,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5、2025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战略研讨会及现场调研等形式,现场考察、深入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建言献策,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业务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重要
经营会议、战略研讨会邀请本人参加,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对于重大事项也及时向本人进行了沟通,会议上对本人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专业的解答,现场无法及时解决的,也在会后跟进沟通事项进展,并提交相关文件,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不隐瞒,不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为本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同时为本人开通了SAP-ERP、OA 系统等权限,促进本人多方位参与公司决策,能够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黄启忠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