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8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供应链”)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6 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额
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召开股东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将视具体情况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豪鹏供应链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0000万元整。同时,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豪鹏供应链在中国银行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40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科能源”)
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中国银行向博科能源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同时,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
为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人民币 5000万元整的债权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JXTP41
成立日期:2022年 11月 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社区罗山工业区 9号第 10栋厂房 401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
采购代理服务;贸易经纪;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
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认证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豪鹏供应链 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5年末 2026年 6月末
项目(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5219.71 227784.43负债总额 134643.25 217288.2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34643.25 217288.26
净资产 10576.46 10496.17
2025年度 2026年 1-6月
项目(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6068.90 120536.27
利润总额 861.74 -106.57
净利润 646.06 -80.30经查询,豪鹏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5741383D
成立日期:2011年 2月 2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清路 4号金美威第二工业园 A 栋
401
注册资本:人民币 9881.66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生产经营电动自行车电源模块、笔记本电池组、
移动电源、电池保护板、充电器、风光电一体储能系统、锂离子电池组、锂聚合
物电池组、锂电池组、镍氢电池组、镍锌电池组;电池相关零配件销售;电池相
关技术咨询服务;电池组加工服务;LED、电源管理系统、能源系统、计算机软
硬件、特种车技术的开发;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和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等国家
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涉及备案许可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博科能源 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5年末 2026年 6月末
项目(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7791.36 87098.02
负债总额 64859.42 52793.4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4845.00 11455.00流动负债总额 52393.55 40685.03
净资产 32931.94 34304.55
2025年度 2026年 1-6月
项目(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3835.72 29574.95
利润总额 3198.59 1601.58
净利润 2708.47 1289.59经查询,博科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务人为豪鹏供应链的《授信额度协议》及《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主体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保证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40000万元整
3、保证额度: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40000万元整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5、保证范围:主债权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债务人为博科能源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
1、协议主体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保证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人民币 5000万元整
3、保证额度:本金人民币 5000万元整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
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 700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5490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 2025年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156.4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已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231409.2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65.93%。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豪鹏供应链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
2、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为豪鹏供应链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博科能源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4、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为博科能源担保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