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3证券简称:豪鹏科技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刊登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9);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4、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9943067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819556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123511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松柏岭大道
38号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号楼10楼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6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605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671%(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9943067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819556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123511股,下同),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53359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6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42693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7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6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94059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2%。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潘党育先生主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65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6%;反对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9%;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366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1%;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7%;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9530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484%;反对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8%;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331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80%;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5%;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5%。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30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0%;反对5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弃权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3310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37%;反对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73%;弃权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29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33%;反对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1%;弃权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3299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20%;反对5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90%;弃权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30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0%;反对5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331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69%;反对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73%;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议案5的审议通过以议案4的审议通过为前提,因议案4已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故本议案的表决结果生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确定和2026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296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80%;反对7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86%;弃权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2966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80%;反对7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86%;弃权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4%。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关联股东潘党育先生、深圳市豪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郭玉杰先生、陈萍女士已回避表决。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7.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490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2%;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0%;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291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27%;反对8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3%;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7.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286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95%;反对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0%;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286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95%;反对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0%;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4%。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关联股东潘党育先生、深圳市豪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郭玉杰先生、陈萍女士已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493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20%;反对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2%;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2940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03%;反对8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96%;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490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5%;反对89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4%;弃权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2915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36%;反对895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17%;弃权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7%。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06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79%;反对89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4%;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307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47%;反对895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17%;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6%。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283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39%;反对108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1%;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27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25%;反对108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83%;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2%。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关联股东潘党育先生和深圳市豪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1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45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89%;反对121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2%;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257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28%;反对1214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12%;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491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9%;反对8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3%;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292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12%;反对8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15%;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3%。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三、其他事项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华金秋先生、黄启忠先生和王文若女士依次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颜一然律师、史兴浩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