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5证券简称:瑞立科密公告编号:2025-016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南翔支路1号广州瑞立科密汽车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栋205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晓平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43人,代表股份
1/1011991660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6.554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9797843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4.378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5人,代表股份219381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758%。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38人,代表股份113981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2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4人,代表股份47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260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34人,代表股份109281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652%。
3.公司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11977408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1%;134425股反对,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81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125564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96%;
13442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94%;81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1%。
2/10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11980218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6%;106025股反对,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84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128374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1%;
10602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2%;84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11979258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6%;114925股反对,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91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127414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19%;
11492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83%;91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3/1011979338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2%;115425股反对,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3%;78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127494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89%;
11542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7%;78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11979958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4%;109225股反对,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1%;78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128114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33%;
10922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83%;78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4%。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3.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11978498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2%;123825股反对,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3%;78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126654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2%;
12382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64%;7800股弃权
4/10(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4%。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3.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11979168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8%;117725股反对,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2%;72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127324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40%;
11772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8%;72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2%。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3.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11978908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7%;119725股反对,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8%;78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127064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12%;
11972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4%;78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4%。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3.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11980408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2%;105325股反对,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8%;72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有效表
5/10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128564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28%;
10532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41%;72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2%。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3.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11980768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2%;102325股反对,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3%;66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128924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44%;
10232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77%;66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3.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11980028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109225股反对,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1%;71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128184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94%;
10922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83%;71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3%。
6/10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3.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11980238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7%;98401股反对,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1%;15824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2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128394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79%;
9840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33%;15824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11931678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9%;130825股反对,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5%;9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125834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33%;
13082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78%;9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晓平先生、张佳睿女士、余锦瑞女士、黄万义
先生、龙志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选举张晓平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10表决结果:同意11628452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766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345%。
表决结果:张晓平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选举张佳睿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628410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765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308%。
表决结果:张佳睿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3选举余锦瑞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626859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750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947%。
表决结果:余锦瑞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4选举黄万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626950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7510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027%。
表决结果:黄万义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5选举龙志能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626809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7496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903%。
表决结果:龙志能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丰兵华先生、王成方先生、纪智慧先生为公司第
8/10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6.01选举丰兵华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682469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8306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736%。
表决结果:丰兵华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选举王成方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68396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83212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052%。
表决结果:王成方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选举纪智慧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682509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83066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771%。
表决结果:纪智慧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海燕律师、陈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9/10特此公告。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