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长辞任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李忠军先生辞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等相关职务发表如下独立董
事意见:
一、经核查,李忠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等相关职务,其辞任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忠军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三、李忠军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魏明德、高德步、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