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9证券简称:龙源电力公告编号:2024-017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龙源电力”)于
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相关标的业绩承诺2023年度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及其业绩承诺情况
(一)交易概述本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202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A股股票换股吸并平庄能源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以下合称“本次交易”)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共23项议案。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电力”,原名:国家能源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签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收购了其对国能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原名:国电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电力”)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收购了其对国能定边新能源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电力”)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收购了其对广西国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1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云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电力”)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收购了其对国能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电力”)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收购了其对国电华北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上述合并由于合并前后均受国家能源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上述事项的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双方约定的股权交割日为2022年1月4日,于2022年1月4日本公司实际上已经取得了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故确定合并日为2022年1月4日。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华北电力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
公司收购了其对国电山西洁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洁能”)的100%股权。
由于合并前后均受国家能源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上述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双方约定的股权交割日为2022年1月5日,于2022年1月5日本公司实际上已经取得了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故确定合并日为2022年1月5日。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甘肃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电力”)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收购了其对国电甘肃新能源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由于合并前后均受国家能源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上述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双方约定的股权交割日为2022年1月6日,于2022年1月6日本公司实际上已经取得了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故确定合并日为2022年1月6日。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华北电力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
公司收购了其对天津国电洁能电力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由于合并前后均受国家能源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上述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双方约定的股权交割日为2022年1月6日,于2022年1月
6日本公司实际上已经取得了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故确定合并日为2022年1月6日。
2(二)业绩承诺内容
2021年6月18日,辽宁电力、甘肃电力、广西电力、华北电力、陕西电力、云南电力作为业绩承诺方,均与本公司签订《业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期为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后的当年及之后的两个会计年度,即2022年、2023年、2024年,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承诺2023年承诺2024年承诺
序号交易对方净利润净利润净利润
1辽宁电力8882.299205.168894.29
2陕西电力10914.3410642.4811429.55
3广西电力22900.0123820.2023401.92
4云南电力15702.4713017.7810658.67
5甘肃电力2910.083958.414743.56
6华北电力13564.5314115.0113971.47
注:华北电力附属公司山西洁能下属持股比例52%的控股子公司以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
最终评估结果,故不涉及业绩承诺。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23年承诺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序号交易对方完成率%净利润东的净利润(经审计)
1辽宁电力9205.169403.18102.15
2陕西电力10642.4811656.19109.53
3广西电力23820.2024337.31102.17
4云南电力13017.7813560.73104.17
5甘肃电力3958.418868.81224.05
6华北电力14115.0114945.17105.88
2023年度所有标的均完成业绩承诺,于本公告日,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交易现金购买的标的公司2023年实际完成业
绩均已达到业绩承诺金额,相关业绩承诺已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议程序合法有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2023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未触及补偿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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