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为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魏明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8项议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会议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认真自查,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因此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1页/共5页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逐项审议,会议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2页/共5页(6)限售期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第3页/共5页案》
会议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因此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 4页 / 共 5页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公司相关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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