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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3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1289证券简称:龙源电力公告编号:2025-060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其他新增议案,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15-15:00

3.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号(c幢)3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宫宇飞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11.股东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网络投票情况出席情况汇总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占有表决权股代表有表决权占有表决权股代表有表决权占有表决权股名称类别人数股份数量份总数比例人数股份数量份总数比例人数股份数量份总数比例

(%)(%)(%)

2025 年 A 股 2 4696360000 56.177790 98 213264410 2.551066 100 4909624410 58.728856

第 1次临 H 股 1 1353495426 16.190493 - - - 1 1353495426 16.190493时股东

大会合计3604985542672.368283982132644102.551066101626311983674.919349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陈杰女士、张彤先生因公请假;在任监事3人,刘晋冀先生、郝静茹女士因公请假;高级管理人员杨文静女士、丁鶄女士、潘敏先生、史文义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股东议案内容

序号性质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特别决议案

A 股 4909334191 99.994557 267210 0.005443 23009 -《关于修订公司章

1 程及配套制度的议 H 股 810892772 66.815317 402740286 33.184683 139862368 -案》

合计572022696393.4183894030074966.581611139885377-普通决议案

A 股 4909117186 99.990137 484249 0.009863 22975 -《关于取消公司监

4事会的议案》

H 股 1347504553 99.560119 5953603 0.439881 37270 -

2合计625662173999.89720964378520.10279160245-

A 股 4909152046 99.990847 449355 0.009153 23009 -《关于公司2025

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 H 股 1353370698 99.990785 124728 0.009215 0 -方案的议案》

合计626252274499.9908345740830.00916623009-

A 股 4909112886 99.990041 488924 0.009959 22600 -《关于公司购买董

6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H 股 1347085342 99.617449 5173080 0.382551 1237004 -责任险的议案》

合计625619822899.90958056620040.0904201259604-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议案股东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议案内容得票数是否当选

序号性质表决权的比例(%)普通决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A 股 4908834768 99.983916选举宫宇飞先生为公司第六

2.01 H 股 1319545545 97.491689 是

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合计622838031399.445332

A 股 4908853757 99.984303选举王利强先生为公司第六

2.02 H 股 1341937570 99.146074 是

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合计625079132799.803157

A 股 4908833062 99.983882选举王雪莲女士为公司第六

2.03 H 股 1322661395 97.721896 是

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合计623149445799.495054

2.04 选举张彤先生 A 股 4908832859 99.983878 是

3为公司第六届

H 股 1317024574 97.305432董事会非执行

董事合计622585743399.405050

A 股 4908827859 99.983776选举王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2.05 H 股 1308867065 96.702733 是

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合计621769492499.274724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A 股 4908853755 99.984303选举魏明德先生为公司第六

3.01 H 股 1337016277 98.782475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合计624587003299.724581

A 股 4908829756 99.983814选举高德步先生为公司第六

3.02 H 股 1318492732 97.413904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合计622732248899.428442

A 股 4908849760 99.984222选举赵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

3.03 H 股 1340471445 99.037752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合计624932120599.779684

注:在计算议案投票结果时,第1、4-6项议案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仅包括“同意”票和“反对”票,“弃权”票不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

2.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股东大会涉及重大事项,A股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

4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内容

序号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

130690139199.913009%2672100.086991%23009-套制度的议案》《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

430668438699.842351%4842490.157649%22975-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

530671924699.853711%4493550.146289%23009-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购买董事和高

630668008699.840829%4889240.159171%22600-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议案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议案内容得票数序号(%)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宫宇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2.0130640196899.742948%

董事会执行董事选举王利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2.0230642095799.749130%

董事会执行董事选举王雪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

2.0330640026299.742393%

董事会非执行董事选举张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2.0430640005999.742327%

事会非执行董事选举王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2.0530639505999.740699%

事会非执行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魏明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3.0130642095599.749129%

董事会独立董事

5选举高德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3.0230639695699.741317%

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赵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

3.0330641696099.747828%

事会独立董事

注:以上计算议案1、4-6投票比例的分母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在计

算投票结果时,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仅包括“同意”票和“反对”票,“弃权”票不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

议案第1项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第2项、第3项为累积投票的普通决议案,议案第4项至

第6项为非累积投票的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夏吉海律师、纪轲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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